“医疗互助”是网络互助吗?与相互保险、互助保险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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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宝的火热让网络互助、相互保险、互助保险这些词反复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根本搞不清楚,甚至连什么叫网络互助、什么叫相互保险也都不清楚。最近“医疗互助”一词也跃入人们视野,更让人傻傻分不清楚。

一、医疗互助

2020年3月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改革发展目标部分提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新华社

消息一出,很多网络互助从业者沸腾了,纷纷认为这是国家明确了网络互助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中的定位。多数人下意识认为文件中提出的“医疗互助”等同于“网络互助”,在我看来,这是要打个问号的。

这里可能指的是网络互助,可能是指通过政府、企业、个人和多方筹资的职工互助医疗、农村医疗互助,不确定这里说的就是“网络互助”,也可能是把网络互助作为其中一个部分。

有一点可以肯定,政策导向是在医疗费用层面的互助,而非经济风险补偿或财产补偿,这对网络互助的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二、民间互助

这里不是指民间互助理财(事实也证明这种民间互助理财大多为骗局),而是基于就医治病、扶贫济困的互助形式。

早在汉代,我国民间就存在以宗族互助为主体的互助保障形式,主要表现为经济互助、散财同宗、收养族中孤儿和聚族自保等。可以说互助是中国人民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比如我们生活中婚葬的随份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一直存在着一些民间的互助形式,包括民间团体组织的互助互济、慈善救助、群众自发的互助等。农村的民间互助尤为明显,表现为一种由民众自发组织的、基于人情的、有一定约束性的互帮互助形式。

也有人把网络互助称为民间互助的一种形式。

三、网络互助

2015年初,原保监会颁布《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引发大量保险保障行业人士关注。网络互助因与相互保险有着很大相似性,故引起追捧,成为创业者和资本争相涌入的领域。2016年网络互助平台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因此这一年也被称为网络互助元年。

早在2016年以前,网络互助就已成型,最早是于2011年上线的康爱公社。康爱公社做了网络互助的主要创建工作,确立了网络互助模式的主要规则和标准,比如30万互助额度、全员均摊、等待期、公示体系、以第三方审核和线下探访为主的审核体系等。现在的相互宝、水滴互助、美团互助等平台的模式与规则都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微创新。

网络互助的主要模式是:身体健康的人加入成为一员,大家相互约定,成员如发生约定情况的重大疾病或意外,其他成员按人头参与为其筹集约定金额的医疗费,实现“一人患病,众人均摊”的结果。

官方说法中,网络互助不是保险,也就不是相互保险(虽然某些地方诸多相似)。可以说它是一种创新的社会化保障方案,一种互联网带来的高效率组织形式。

四、相互保险与互助保险

相互保险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等达到合同约定的期限条件时,进行保险金给付的保险活动。

——百度百科

相互保险是最早的保险形式,也是当今世界保险市场上最主要的形式之一,主要有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交互保险社和相互保险公司四种形式。

在国外,全球十大保险公司有5家相互保险组织形式的公司,根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ICMIF)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1%,覆盖9.2亿人。

在国内,我国之前有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养殖业互助保险协会等五家相互保险组织。2015年初,原中国保监会印发《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于2016年通过了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和信美人寿相互社等三家相互保险社的筹建申请,并于2017年批准开业。至此,相互保险在国内开始兴起。

在我国目前只有两种相互保险形式,相互保险公司和相互保险社。所以,汇友、信美全称是XXX相互保险社,准确的说它们是相互保险社而不是相互保险公司组织形式。

在保险学理论上,并没有互助保险的说法。我们经常听别人提到“互助保险”,是很多人对相互保险的一个口头称呼和说法。

也有一部分人称相互保险中的一些形式为互助保险,还有少部分人把网络互助称为互助保险/保险互助,这些都是非正式的、不准确的说法。

五、网络互助之于个人、行业与国家

网络互助做到了一些商业健康保险做不了的事、医保做不到的事。

对个人来说,网络互助是一种创新的高效率保障方案,很大价值在于普惠与效率提升,如果你有未被满足的保障需求,值得参与和尝试。

类比P2P倒逼银行改革,众筹倒逼证券改革,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网络互助正推动着传统保险行业改革。改革这个词可能不太准确,应该说是效率提升。

无论是对经济发展还是社会民生,网络互助都是一种积极的创新手段和解决问题的良好形式,推动者保险保障行业和医疗保障体系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关于这方面,比较认同陈辉老师的《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宜以网络互助制度试点为突破口》,这是目前看到的对于网络互助比较好的分析与建议。

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本文由 @陈志恒 原创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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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互助不是保险,互助从来与保险不冲突。保障这种东西,在健康时候没感觉,万一不幸的情形发生时,保障是不嫌多的。所以不管是买了保险再加入互助,还是加了互助之后再配置商业保险,都是合理而且不冲突的。互助,已稳定运营了11年的康爱公社就十分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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