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互联网下的烂白菜法则,看自媒体野蛮生长的种种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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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缘起于一档综艺节目。

那本是一档口碑非常好的语言类真人秀节目,开创了国内语言类竞技节目的先河,然而当她和另一档网络真人脱口秀撞到一起的时候(关键还是个山寨货),这一切就都结束了,至少在我这里就结束了,节目看到一半连结果都懒得看就把视频关了。

然而一切并不就到此为止,这让笔者想起了互联网野蛮生长的种种乱像,并在心中渐渐琢磨出了一个新的名词——烂白菜法则。

烂白菜法则

写下这个名词的时候,笔者还特意去查了一下,幸好幸好,这个名词还没有被人用过,免得到时候被人给喷了。这就得说到之前笔者曾经写过另一篇稿子,里面有个“Meshnet”的名词,笔者是用“Mesh”和“Internet”合并在一起产生的这个名词,结果稿子发表之后才发现,原来这个名词早就有了,虽然意思不一样。

第一次发表稿子的时候,小鹿各种乱撞,结果还是被人给问候了八辈祖宗,给朋友一说,朋友点赞说:“骂得好啊,骂得人越多就越有机会火!”

当然笔者没火,但是朋友却一语道破天机,那就是骂得有多狠,你就能有多火,这一切都得感谢国内巨大的网民基数。可以说国内互联网产业能够顺速领先世界,最根本性的一个原因就是巨大的网民基数,也就是所谓的人口红利。

巨大的人口红利,不光带动了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最初传统产业的井喷也要归功于此。人口红利之下带来了巨大的财富,然而精神与物质的发展却是不同步的,这就导致了大量奇葩红人的出现,你骂得有多狠,他们就能有多火。因为总有一些土豪们会为他们买单,君不见连百元哥都进君娱乐圈,做起了代言人。

各种奇葩红人在网络上被人口诛笔伐,成为各种段子里的笑料,但是就是挡不住他们在线下不停的接通告,将真金白银往自己的口袋里装。网友们的每一次调侃,都间接的帮助他们增加了银行帐户的财富。

所以最初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是有担心的,我会不会反而帮助了他呢?但是这个事件又确实有他的典型意义,那就是在去中心化的全民自媒体时代,该如何去运营一个属于自己的自媒体品牌?

首先当然是原创内容,互联网无论到了什么时候,都是内容为王的时代。各位看看,鸡汤又要来了,这个话题估计大家已经听烂了,但是这里我想说的却是另一个层面的原创。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首先我觉得有义务在这里进行一下科普,这句话并不是某四的原创,而是出自狄更斯的《双城记》 。

说是最好的时代,是因为互联网让公民有了更多的选择权,也有了更多展示自己的机会。在这个时代,不管你是唱歌的、写作的、讲笑话的、说段子的、甚至是发神经的,只要你有原创的内容,只要你有足够的耐心,通过一万小时法则,你都可以获得一部分的拥趸者。

这里的拥趸者其实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拥护者,互联网时代的另一个热词叫粉丝,当然这个粉丝和明星们的那个粉丝,却又不是可以套用的。我们拿微博来说,各种大V都拥有大量的粉丝,都是以万计数的,但是这些粉丝却并不一定是你的拥护者,很有可能他们关注你目的是为了方便他们来天天骂你。

但是你骂归你骂,抄票照样抓。

这就是最坏的时代的表现了,不管是好的坏的,只要是能为人们茶余饭后提供谈资的话题,都可以产生经济效益。这并不奇怪,也并不是互联网独有的特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线下的娱乐场所,每天上演的各种低俗不堪的节目,却依然场场火爆。任何一个小的内容,撞上巨大的人口基数,所获得的市场都是难以估量的。

这就是烂白菜法则所产生的背景,在人口红利的风口下,不光是猪能飞上天,就连烂白菜也能跟着一起上天。

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只要是你有自己的原创内容,有足够的耐心,再来一点争议性的话题,都有机会火起来。

当然没有原创内容也没关系,你还可以分享,可以做一个内容的聚合者,这是互联网时代最初野蛮生长所带来的问题,也是互联网得以蓬勃发展的一个原因。互联网的精神就是信息分享,做一个信息的分享者,聚合者,在借用别人内容的同时帮原创者打个宣传,这都在情理之中,但是最可恨的一部分,就是抄袭者。

这里就产生了两个概念,一个是聚合者,一个是抄袭者,一个是信息的搬运工,虽然搬运信息有自己的目的,但是并不损害原创者的利益,甚至于帮助原创者获得了更大的知名度。我们也毋庸讳言,目前大量的红人,都是依靠聚合者火起来了的,没有这些信息的搬运工,目前一大批公众人物绝对不会有眼下这么火。

聚合者相当于自媒体界的白帽子,而抄袭者,将之比喻为黑帽子我觉得都不合适,那就是小偷的行径。

从零到一告诉我们,要做创新型的垄断者,获得绝对利润。但是创新这事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和时代性,很多创新都是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在前人的基础上产生的。而且拥有创新思维的人少之又少,绝大多数人都只能跟随着别人的脚步,一步一个脚印的前行。

而且创新这事在国内风险实在太高,谁都不可否认,国内的互联网产业就是靠COPY美国互联网产业,然后进行本地化而发展起来了。记不得是从哪本书里看到的,国内某互联网先驱曾经说过:“创业有什么难,太容易了,我们去纳斯达克看一下,看看排名靠前的那几家公司都是做什么的,我们照搬回来不就可以了!”

这也是目前国内自媒体乱像的本源所在。创新风险太高,原创成本太高,但是抄袭却几乎是零风险零成本的。看看谁火了,迅速复制他们的内容,稍微改变下再重新推出去,又可以网罗一部分受众。因为网民基数实在是太大了啊,在全网一体化下的背景下,谁也没有可能将十亿网民一网打尽,你再牛也只能影响到那么几十万上百万的群体,这部分甚至连0.1%都占不到。

但是已有的自媒体品牌已经证明了他们模式的可行性,证明了他们的创新是能够被市场所接受了,那么我们就复制好了。

但是笔者万万没想到,会有百分之百的复制出现,实在太挑战底线了。

原创、聚合和抄袭,成为了眼下自媒体的三个选择,原创者该受到尊敬,聚合者也付出了自己的努力,唯独抄袭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是该受到谴责的。在烂白菜法则的前提下,笔者有些担心,是不是反倒帮了抄袭者一把,但是这个事件又太有典型意义了,不得不拿来说一说。

互联网给了我们一个最好的时代,让我们可以自由的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我们绝不能亲手将之变成最坏的时代。每一个自媒体人,都该有专业的媒体精神,你可以没有原创内容,可以作为一个聚合者,做各种精选,头条类产品,但是绝不可以沦为抄袭者。

#专栏作家#

艾瑞克(微信公众号:阿嘿家:ahey1314), 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专栏作家, 互联网观察员,自06年起持续关注互联网行业发展,对互联网各种商业模式和案例有些粗浅认知,愿于网友一起交流学习,共同进步,希望自己的浅知可以为互联网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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