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歪了的“微商“,急需回归社群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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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两天写了一篇有关于微商的文章,结果引得无数“微商”们不干了,纷纷表示要问候艾瑞克的祖先们,这里艾瑞克表示你们太客气了!先说说为什么本文一开头,艾瑞克为什么要给“微商”这两个字加上引号。

在上一篇《泼一盆冷水:熟人生意早就不存在,微商根本是个伪概念》一文中,其实已经对这个问题做过解释,微商起于代购和达人推荐,兴于面膜,最后毁于代理。从狭意上讲微商曾经是存在的,但是后来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的变味了。这里的两个引号其实所代表的就是指“伪微商”们。

代理模式是微商的“潘多拉之盒”

代理模式其实由来已久,无论是传统产业,还是曾经的电商平台,都充斥着大量的代理。只不过在电商平台,那些代理多数是通过交会员费让厂家代发货为主的,许多平台上的C店可能连库存都没有,这就是为什么大量的C店产品和图片几乎都是一样,这些今天就不做深入讨论了。

回归到微商代理上来,为什么微商的代理能够引起那么多的反应,而曾经的C店代理却不怎么被人所关注呢?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个原因是微商代理的进入门槛低,这里主要讲的是技术门槛。C店代理的会员费其实并不高,就只有百十来大洋,但是技术门槛却很高,无论是从网络工具的使用、摄影以及美工等各个方面都有要求,这些是横在C店代理面前的第一道拦路虎。

而反观微商的代理,囤货的资金虽然比会员费高出好几个量级,但是却没有任何一点技术上的门槛(这里不包含网推),你只要做两件事就好了:一件是暴力刷屏,一件是无限制的增长好友数。无论是微博微信还是空间,主要做的还是这两件事。

第二个原因其实就是刚才说的暴力刷屏。C店代理由来还是在电商平台上进行的,然后通过其他方面引流量进来,比如参加平台活动等。但是微商代理并没有一个可以看得见的网上店铺(现在很多,但是以前没有),要让别人知道自己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刷屏了。这种刷屏的推广方式,主要还是起源于微博时代的达人晒单,这个后面再说。

第三个原因就是无限制的发展代理。代理模式对于微商来说,就像是一个潘多拉之盒,一担打开就再也关不上了。最初的微商多数还是以找分销的目的找代理,但是一部分微商发现代理模式回笼资金速度更快,于是在金钱的驱使下,开始了无限制的代理推广,最终本末倒置将整个微商带入了一个极端环境下。

微商的本质其实是社群电商

在本文和上一篇文章里,艾瑞克都不止一次提过,微商最早是兴起于微博时代的代购和达人晒单,这其实是一种基于达人或兴趣为中心的,以社交工具为连接,以信任为基础的社群经济,也可以说是一种最直接变现的自媒体,只不过卖的不是内容而是产品。

微商的本质其实是社群,本质上还是电商的一种形式,只是被一些营销公司故意炒作出了微商的概念。打着人人皆商,微小而美的商业口号,进行着无限制的营销圈钱,正如当年的微博营销一样。

以前也听过一些营销公司的讲座,是被公司派过去的,听完之后的感觉就是一派胡言。最典型的一个案例就是,所有的公司都在说:“各位老板们想一想,微信现在有四亿用户,这是多么大的一个传播量啊,错过当年的淘宝,难道你还要错过现在的微信吗?”当然这个四亿用户的数字一直在营销公司口中变化。

同样的口号,在当年的微博里也出现过,就是说微博有多少用户,也出现过互联网兴趣的时候。这是一个完全站不住脚的概念,比如中国有十亿网友,总不能说因为这样所有人都来做网络吧,网络公司做倒的不计其数。无论网民有多少,微信用户有多少,对于一般企业来说都没有半毛钱关系,无论是哪一种工具,都有其庞大的用户群体。网络营销的关键不在于平台有多少用户,而是企业本身能够辐射多少用户,简单说是你有多少粉丝!

比如业界一直在唱衰的微博,无论微博的增长多么趋缓,毕竟也拥有一个巨大的体量。而且很多社会时事其实还都是在微博上最先爆发出来的,微博所引发的热点并不少。虽然微博平时的活跃度在下降,但是每当社会有重大事件出现的时候,微博都会像回光返照似的变得热闹起来。

所以在整个微商的发展模式里,微博微信都只是工具,而更多的还是建立连接,建立信任社群,从而实现变现,微商的真正意义在于社群,而不在于微小。微商起于微博,兴于微信,被营销公司故意炒作出了微商的概念,掩盖了社群电商的本质。最后又生扯出了微小而美人人皆商的概念,说微商正是由于其小而美,进入门槛低,所以必将颠覆电商。

小而美的生意根本不存在

其实这里就得提到什么是小而美的生意了?这个概念其实在电商初兴时用过的,当时实体商业成本高,很多人开始涌入了电商,说这是一个没有门槛,人人都可以做生意的模式,和现在的微商概念如出一辙,只是随着电商成本的上升开始被淡忘了,但是在网络并不发达的地方和对网络不了解的人群里,这个观念依然存在,还有人说:“听说开网店很赚钱!”

首先得明确一点:“听说XX很赚钱!”这样的语言结构本身就是带疑问的,所有的忽悠行业里都用得是这一套理论:这个那么赚钱,你还在等什么。忽悠这事件本身其实也是一个庞大的行业了,他们也有自己的理论体系,让人防不胜防。很多人上当受骗,不是你太笨了,是敌人太聪明了。精心设计的陷阱没有人能躲得过。

一门生意想要立生存世,就不可能微小。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最早的时候,有人在微博上晒出了自己的手工艺品,结果发现网友很喜欢,这在最初,可能是一门微小的生意,也可以有一定的收入,但是这种收入用来养家糊口,当成主业生意,是不成立的。一旦这位博主想要将这个发展成为一门事业,那这整个成本就会迅速拉升,因为无论在哪个时候,收入永远是和成本成正比的。

如果用成本低微来判定微商的概念,那些没有成本的C店代理反而更像是微商了,他们几乎没有成本,只需要做引流的工作就行了。所以无论是从成本还是从工具属性来说,微商这个概念都是不成立的。艾瑞克在这里一直在用微商这个词,也只是因为大家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而已,这是一种行为惯性。

假定假定再假定

我们假定假定再假定,微商这个概念是存在的,那么成为一个微商需要什么?

从最早的达人和代购层面来说,做一名这样的微商,你得有出国的资源,有对时尚很好的感觉,得有足够活跃的优质朋友圈(不单指微信朋友圈)资源,得在朋友圈里拥有足够的威信和信任。现在的微商产品五花八门,但是都脱离不了活跃的朋友圈和在朋友圈中的威信。

有人说微商不只是做熟人生意,这个艾瑞克百分百同意,因为微商早就已经不是熟人之间的生意了,任何一件事一旦发展成为生意,就不可能局限在熟人之间了。最早的微商主要还是零售为主,这种生意客单价很小,依靠熟人之间的生意是不可能做大和养家的,如果要将之间发展成为一门事业,那就必须要开发陌生人市场。

以零售为主的熟人生意只是一种偶然行为,除非你是卖奢侈品,卖一个够吃好几个月,否则单纯依靠朋友圈是做不下去的。一担向陌生人市场进发,整个生意的成本自然就会上升,那么所谓小而美的生意的理论基础就彻底崩塌了。所以开始的那个假定假定再假定的假定是根本站不住脚。

所以狭义上的微商根本是不存在的,广意上的微商是一种社群电商,是以兴趣和人格魅力为中心,以工具为连接,以信任为基础的带有自媒体色彩的电商形态。社群电商更多的带有创始人的人格色彩魅力,更具有立体化和人性化,这才是与传统电商的区别所在,但是归根结底还是电商的一种形式而已。

社群电商可以依托于微博、微信也可以依托于淘宝,工具只是一个载体,但决不可能成为决定一切的关键。整个微商行业目前急需正本清源,遏制不良代理制度的发展,回归到社群电商的本源。

#专栏作家#

艾瑞克(微信公众号:阿嘿家:ahey1314), 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专栏作家, 互联网观察员,自06年起持续关注互联网行业发展,对互联网各种商业模式和案例有些粗浅认知,愿于网友一起交流学习,共同进步,希望自己的浅知可以为互联网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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