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O的归O2O,电商的归电商
本文不涉及严肃的行业探讨,只想厘清两个概念,基本上只是作者自娱自乐把玩文字。前方高能,不喜慎入。
最近有个朋友告诉真言君,他要搞O2O了。欣喜之余,我记起来他是做成人用品的(嗯,真言君有很多这样的靠谱朋友)。
最近还有一个朋友告诉真言君,他要做电商了。欣喜之余,我记起来他是做KTV预订的(同上)。
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我中华上国,语言文字博大精深,但普罗大众还是喜欢用2个字,最多3个字(音节)来总结和称谓一件事情,超过3音节就会开始难受。
美国人民只能记住10位数字所以美国的手机号码是10位,而内置高等数学基因的天朝子民很谦虚地能多记一位所以我们的手机号码是11位。但即使这样,我们对日常用语忍耐极限也是不超过4个音节。所以我们不说“剑侠情缘网络版”而说“剑网”,不说“射雕英雄传”而是说“射雕”,不说“阿里巴巴”而说“阿里”,不说航空母舰而说“航母”…
然后就有了“O2O”和“电商”。
如今各种O2O论坛和大会如火如荼,到哪里都是人头攒动,但是你在会场抓住一个人用枪顶住脑袋逼问什么叫O2O,10个有9个会告诉你线上到线下(或相反)啊。所以凡是生意两头有一头在线上的,都开始自称O2O了。于是我们看到了医疗O2O,鲜花O2O,夜宵O2O,服装O2O,金融O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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