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合并”背后缺失的反垄断
就在刚刚,大众点评和美团联合发布声明,宣布正式合并。大伙已经见怪不怪了,朋友圈上的评论基本上就是“呵呵”两个字,还有搞笑的说哪天BAT也合并了算了!我虽然不是法律专家,但我还是想抽出时间和大家聊一聊反垄断这个话题。
咱们就拿互联网这个领域举例,我把反垄断简单分为两类:一类是市场份额领先的两家公司合并或者收购,使得新公司在所处领域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美团和大众点评在团购领域属于这一类;还有一类是大公司利用行业垄断地位进行不公平竞争。
先说第一类。早在2006年,分众传媒就以9400万美元的现金,以及价值2.31亿美元的新发行股票合并了聚众传媒。当时分众是楼宇广告的市场领先者,聚众是第二名,后面还有谁我还真不知道,总之两家合并后绝对是90+%的市场份额了,如果不是100%的话。
近一点的案子是滴滴和快的的合并,这个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在专车战争打得最激烈的时候,突然爆出市场上的两强合并,两家背后的马云和马化腾握手言和!合并之后直接占据了80%以上的市场份额。
还有就是58和赶集的合并,就不一一举例了。
在这些合并的过程中,其实不断有人提出“反垄断”的质疑。但官方的统一回应就是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虽然现有领域垄断了,但是在延伸后的经营范围内没有造成垄断。
分众当时面对垄断质疑的说法就是:虽然楼宇广告我占有绝对的市场份额,但是整个楼宇广告只占户外广告的X%。哪一天户外广告又有垄断嫌疑,我可以接着说虽然户外广告我垄断了,但整个户外广告只占广告行业的X%,还有那么多电视广告和互联网广告呢。哪天整个广告行业我都垄断了,我还可以说我这点盘子还不到中国GPD的1%,人韩国还有三星呢……
滴滴快的合并也是,虽然专车领域被我垄断了(第三方机构给的市场份额是80+%),但是整个移动出行领域还很大。哪天移动出行垄断了,我还可以说整个出行市场还很大,还有携程、去哪儿以及那么多航空公司呢……
基本上官方的答案都差不多。一个行业延伸的边界在哪?我也不知道,我不是法律专家(希望有专业的法律领域朋友能指点一二)。我只知道这种合并方法显然没有给消费者带来任何价值。
以上是第一类,我叫做“中国式合并”,也就是市场的第一名和第二名握手言和,绝对垄断市场。还有一类是大公司利用垄断优势对竞争对手进行不公平竞争。这类例子就更多了。
互联网领域最早也最经典的一个案例,就是微软在Windows里捆绑IE来对抗Netscape,结果虽然把Netscape搞死了(卖给了AOL),但是微软自己也被反垄断法调查了N年,还差点被分拆。类似的还有微软在Windows里捆绑Media Player,这事也引起了巨大的反垄断调查,搞笑的是欧盟要求微软发行两个版本的Windows,一个是有播放器的,一个是没有的,让用户自行选择。我个人觉得没有播放器的Windows的用户体验肯定是有瑕疵的,所以有些时候,用户体验和反垄断之间还真的有矛盾。最近俄罗斯又爆出对Google进行反垄断调查,原因是安卓系统捆绑了Google搜索。
如果说国外利用垄断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案例时有发生,但好歹美国和欧盟的商务部也不是吃干饭的,罚起来都是几亿美金起。相比之下,国内这块就是完全赤裸裸,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顾忌了。
一个很典型的案例就是2011年互动百科提出对百度进行反垄断调查,原因是百度利用搜索入口优势,人为地把流量导到互动百科的竞品,也就是百度百科上。这事要放在美国想都不用想,立马就判了(如果不判,Google就把所有的互联网业务都做了,或者都投了,抛开商业伦理不谈),放在中国,这么多年过去了,似乎都没有下文。事实上,不光是百科,很多垂直领域,百度都是把自己或者自己关联公司的页面放在最前面,也就是所谓的“中间页战略”,其实都有垄断的嫌疑。
类似的还包括360通过桌面安全软件的垄断地位,打击竞品。“一键清理”之后,什么百度工具栏、搜狗工具栏、hao123首页统统消失,浏览器的首页也变成自己的了。留下来的竞品也是各种不好用,各种诱惑用户卸载,难怪金山和搜狗都起诉360不正当竞争。
几年前的3Q大战,起因也是腾讯在QQ升级时以默认捆绑的方式,全面推广QQ电脑管家(当时叫“QQ医生”),360起诉腾讯利用QQ垄断市场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同时360以暴制暴,立马发布一款“360扣扣保镖”,3Q大战正式打响。
不论是“中国式合并”还是“中国式不正当竞争”,这类事情在中国互联网看的太多了,大伙都有些麻木。为什么这类事情在中国总是发生,我们从几个角度换位思考一下:
从资本的角度讲,如果你是滴滴打车的投资人,你想继续烧下去给全国人民发福利,还是赶紧化干戈为玉帛咱们NASDAQ见?这事想都不用想。从企业家的角度讲,如果我是李彦宏,百度大把的流量我干嘛要给别人?别人也没给我任何好处,即使我自己不做也得投个相关领域的企业,互联网是个流量的生意,别浪费了。
这些都是令人尊敬的企业和企业家,他们的想法和做法都没错,也很自然。我要是他们,我也会这么想,也肯定会这么做,因为人性使然。你让李彦宏把自己的流量完全客观公正地给别人,这不符合人性。你让分众和对手打价格战抢市场份额,甚至补贴楼宇?拜托,人是做企业的不是搞福利的。
只有垄断才能产生最大利益,所以垄断是人性。但从另外一个角度,任何考验人性的规则都不靠谱!所有才有反垄断法的出台。那么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呢?浩哥告诉你,答案很简单,核心问题就是政!府!不!作!为!我们虽然有反垄断法,也有反垄断程序,但是从不执行到位,即使执行了惩罚力度也太小。这使得企业在从事有垄断嫌疑的商业行为时,没有任何思想包袱。反垄断调查?走个过场就行了,大家都懂的。我不知道到底是法律跟不上商业模式的创新,还是我们企业的GR部门太强大?总之政府就是不作为。
反垄断之所以立法,就是因为垄断会带来不公平竞争,长远来看会抑制创新,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IE获得垄断性地位后十年没有任何进步,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事实。如果AT&T没有因为反垄断被分拆,我们现在还会生活在打电话一分钟几美元的时代,你想回到那个时代么?
所以反垄断不只是政府的事,它和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都息息相关,因此每一个人的态度都很重要。想让更多人听到我们的声音,那就从转发这篇文章开始吧~
作者:程浩,微信公众号:haogetalks,迅雷联合创始人。创办迅雷之前曾就职于百度。毕业于南开大学。拥有杜克大学计算机专业硕士学位。在互联网行业摸爬滚打15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独到的方法论,愿与各位一同分享关于互联网的思考。
先搞清楚中国的国情,再来说话好吧,知道不知道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啊?不垄断你是要高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