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分析:农业贸易商的商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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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导语: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升级,各行业纷纷开展互联网业务,农业也不例外,如今农产品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进行销售,那渠道就成为这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本文作者分享了关于农业贸易商的商业创新,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在19年的时候对很多的农业商业模式进行了介绍,介绍的维度就是农业业态的细分。

2021年,我将继续我两年前描绘农业各种业态的商业模式蓝图,这次是农业贸易商的商业模式,且聚焦于农产品的贸易商,而不包括农资、种子种苗等贸易商。

农产品流通一直是农业的重中之重,之前我们也一直强调,农业核心在于政府+销路+产业融合,没有销售渠道,谈何指导农业生产,农业贸易商作为农产品流通中承上启下的角色,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贸易商的地位也不会随着生鲜电商和社区团购的兴起而衰亡,正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最终消费者还是需要为农产品运输、损耗和全国调配买单,也请消费者们不要觉得蔬菜和水果价格高都是被贸易商赚去了。

第一,生鲜供应链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成本;第二,物价本来就在全面增长!

一、农业贸易商商业模式的理论体系

我们仍然按照农产品产销供应链的流程为基础会描绘本业态的商业模式。

模式分析:农业贸易商的商业创新

1)产地贸易企业/生产企业

对于生产地而已,现在农产品流通的视角,农产品贸易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都只有贸易这一种属性。

他们可以为养殖和种植个体户提供业务挂靠,将自己的订单外协交给个体户生产。为个体户输出生产能力和管理能力。如温氏养猪。

2)受信的中介

受产地经销商和销地经销商信任的贸易中介需要由两边的政府和产销联盟承担。政府具有政府公信力,还有对口扶贫的政策加持;产销联盟则有大型农企、协会等形成,在政府指导下工作。毕竟政府因为性质,很多无法直接介入。

受信的中介将对两边提供贸易撮合服务,可能是一次性的长期大单,也可以是零星的高价单。

在这个科技的时代,受信的中介并不能仅仅依靠商业道德来约束,而是需要用科技来保驾护航的,并需要有政府来背书,尤其是生产地的政府。

由产地政府和销地政府对中介和贸易双方,利用行政手段进行仲裁监管,应用物联网公司的科技,进行技术监管,包括质量、农残、价格、达交。

对于未能履约或者未及时支付货款的情况,需有中介进行合法催单,或者罚没担保金。更有甚者,永久记录法人、操作人的不当记录,并应用于金融平台的贷款。做农业总有需要资金的时候。

3)销地贸易商

纯粹的农产品采购金主,需要提供一定的交易保证金,并有两地行业信用分,这个信用分是最难的。

4)金融担保公司

能够和银行挂钩,能为农业贸易商带来担保的机构,一般由政府和国资企业承担,并除了能提供金融担保服务,还需要念面向贸易商,提供耗材,订单等最好,以金融担保促进核心业务。

5)销地和产地政府

能够带来不一样农业支持的政府,有大企业和机关单位销售渠道最好。

6)上市物联网企业

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服务,并在这个过程中做这些自己的主营项目。能够向农业输出管理能力,就更好了。

他们一般会比较短视,只管在当地成立三产公司,想做运营,最后就做了一次性的大项目。

二、农业贸易商商业模式的最佳实践

1)温氏养猪

我一直关注的农业股就是温氏养猪、牧原股份、罗牛山、伊利,基本上都是养殖业,可见种植业真的难啊。种植业上市难,这个贸易模式也难。

这些知名农企中,向外输出管理能力和养殖经验的就是温氏养猪,其物联网设备和对养猪户的渗透也是传的神乎其神,也很有借鉴意义。

温氏养猪,实现了自己为农民和充当中介的作用,并且自己也是生产肉猪和鸡。她定标准和规范,委托农户进行养殖,以长期协议形式,让养殖户的风险降到最低,温氏养猪面向市场的养殖策略调整的灵活性也更强,同时将很作风险也分散开了。温氏养猪既是生产者,又是贸易者,更是标准制定者、小养殖户养殖过程的监管者。养殖过程中全程受到温氏养猪的监管,实现零散的标准化作业,确保出栏的可承受范围内的肉猪一致性和肉鸡一致性。

同时温氏养猪积极与各类政府合作,在扶贫、助农的大背景下,拿到自己生产基地的土地,并以区域龙头形式,带动区域养殖产业的一产标准化,三产由温氏养猪直接对接大客户,再分包给小养殖户,实现区域订单的长期稳定。

由于养猪过程的差异,贸易商没有种植多,小养殖户自己也得承担贸易功能,温氏养殖则承担中介和贸易商价值。

两地政府则合作撮合,并给予土地、资金、政策性扶持。

物联网企业则不断为温氏养猪及其分包小养殖户,提供科技养殖的手段。

2)疫情期间以政府牵头的产销贸易联盟

疫情期间以山东寿光、福建、深圳、云南等区域的贸易商,无偿为武汉捐献蔬菜,后续在双方政府的撮合下,持续进行农产品贸易,也是该模式的一样变种。

只不过没有中介,直接由两边贸易商相互交易。

三、结语

现在市面上面向贸易商的就是在线批发(互联网+农产品批发),这个我在前一篇文章也介绍了。

而对于以产销联盟、金融服务、政府背书为合作的,单品协作形式还没有太多的涉及;其实围绕这一块,还能做很多农业之外的事情。

#专栏作家#

清河落河清,公众号:农业一二事,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专栏作家。一名熟悉农业的IT架构师,现从事企业架构工作,创建农业微信公众号、农业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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