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歪解「共同富裕」
编辑导读:最近,共同富裕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在众多声音中,也有人担心,「共同富裕」的图纸,很容易被部分人用反资本情绪、反市场逻辑的「笔」涂抹。本文作者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起来看一下。
「共同富裕」会不会成为某些人逼捐的通行证?
近段时间,「促进共同富裕」的话题引发热议。「共富」万般好,但坊间的有些声音总会催生现实顾虑:
- 这会不会被歪解成「把猪养肥了就杀」的「杀富济贫」?
- 这会不会成为很多人启动「逼捐」模式的新触发键?
- 这会不会陷入「索维尔陷阱」?
不是担心上面,而是担心下面。
毕竟,在舆论场中,「共同富裕」的图纸,很容易被部分人用反资本情绪、反市场逻辑的「笔」涂抹。
他们勾绘的施工图第一步就是:斗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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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完全是杞人之忧。
就在前些天,「共同富裕」的话音从高层会议刚落,这样一篇文章就热传——《817会议,把最高层未来10年要做的、想要的,一次性说完了!》。
文章如是解读「三次分配」:
「这次会议,重点提醒的是第三次分配,因为,前两个分配,已经很成熟了。再次强调:房产税、遗产税、资本利得税、富人税,一定会来,一个都不会少。」
还有文章说得更直接:
「用大白话讲,就是去掉一个上面的最高分,加到下面的最低分,齐活,求平均数。」
这两天,某学者近来的一则建议也引发不少争议——开征个人货币财产调节税,对超过100万元的个人货币财产部分,按照10%-30% 的浮动阈值征税。
嗯,有内味了。
有企业豪掷千金后,网上也是各种点名追问:跟不跟?
还以为是炸金花。
虽然还没到「逼」的地步,但考虑到郑州暴雨后不少企业、明星被「揪斗」的场景,许多人难免担心「下一步」。
因为总有些人习惯把励善变成「收舆论保护费」式逼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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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吃大户」思维去解读「促进共同富裕」,无疑是歪解。
这次中央层面说得很明确: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言下之意:共同富裕不是同等富裕,也不是同步富裕,而是普遍富裕+差异富裕;不是在先富后富之间强行拉平,而是先富带动后富。
共同富裕是发展基础上的共富。「富裕」是第一位的要求,「共富」是进一步的追求。
道理也很简单:先得做大蛋糕,然后才能分好蛋糕。
将「发展池子」里水位积蓄得足够高,将财富总量积累得足够多,方能更好地实现高水平的再分配。
也就是说,先有「富裕」,再有「共同」。
共同富裕要把握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不是说只要效率不顾公平,也不是说只要公平不要效率,前者通往的是高基尼系数与结构性失衡,后者导向的是社会无活力也无公平。
就此而言,「先富不管后富」不合理,「打倒先富搞分家产式共富」也不妥;「为富不仁」不可以,对先富者反向扒皮、拿走分掉也不行。
渲染要「均贫富」,借机挑动「群众斗群众」,更是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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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共同富裕是要将蛋糕先做大再分好,是先做加法再做运算而非光做减法,那或许也该厘清部分常识:
企业或个体助力共同富裕,绝不只有「把××上交给国家或人民」一种方式。
对企业而言,助力共同富裕的最基本方式就是:积极创新,创造财富,依法纳税,增加就业。
就像我们每个人为国家做贡献的基础性路径就是:过好自己的生活,做个合格的纳税人。
说到底,税收是再分配的基础,就业是民生之本。没有足够大的税源池子和就业容纳器,「共同富裕」难有依托。
尤其是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锚定了发展路径的背景下。
企业用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为国民经济整体性高质量发展做加法,就是为共同富裕添砖加瓦。
所以秦朔老师说:做一家对利益相关者负责、可持续发展的好企业,这本身就是对共同富裕的最大贡献。
比起一家有钱就捐赠的企业,一家能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尤其是帮助更多低收入者的企业,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会更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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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说,企业不需要回馈社会。很多企业本就受益于改革开放大潮,是发展红利的获得者,「取之于社会,回馈于社会」本在情理之中。
这些年来,做「社会企业」业已成为很多企业的共识。
可以看到,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很多企业就积极解锁践行社会责任的「正确打开方式」。
据全国工商联数据,截至2020年6月底,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台账管理的中国民营企业有10.95万家,通过产业、就业等多种形式对贫困户进行帮扶,共带动和惠及1564.5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郑州暴雨后,阿里和蚂蚁紧急捐款2.5亿,腾讯、字节跳动等也驰援1个亿,就阐释了「大要有大的样子」。
这些也跟「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地回报社会」吻合。
但需要廓清的观念误区是:现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不重要了,三次分配是关键——这是当下一种流行的论调。
按照经济学家厉以宁的说法,三次分配分别对应着「酬」、「税」、「捐」。
照有些人的意思,那就是「酬」、「税」的优先序降低了,最重要的是「捐」。
可这显然跟十四五规划里的安排不符——依照十四五规划,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要素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发展慈善事业。
这里面,初次分配是基础,再分配是关键,三次分配是辅助。
著名社会学家孙立平今天就推了篇文章,叫《三次分配不可少,一次二次更重要》。
他之前也说:无论在哪个社会,第三次分配所占的比重都是不可能太大的,所起的作用都是很有限的。大部分属于救急不救穷的范围。关键还是要解决首次分配和再分配的问题,这两次分配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还是应当多从这两个方面做文章,尤其是第二次分配的公平性。
增加合法的劳动所得收入,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把政府职能缺位的民生短板通过再分配尽快补上,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旧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中之重。
正确的判断理应是:初次分配效率优先,再分配重在公平,第三次分配彰显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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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之对应的,是对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履责方式,也该有更清晰合理的认知。
在初次分配上,在提质增效的发展中,吸纳更多就业,并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努力藏富于员工;在二次分配上,努力贡献更多税收,让国家有足够的财政实力去补齐民生短板;在第三次分配上,以「达则兼济天下」的理念去回报社会。这其中,前两者是夯基垒台,后者是锦上添花。
这就需要,企业更多地将履责与自身业务嵌合,把行善跟擅长领域结合,让社会创新(CSI)与企业社会责任(CSR)同向,进而助益共同富裕。这样也符合学者迈克尔·波特提出的「战略性地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内涵。
而秦朔老师也说:中国企业家公益的升级路径是,从捐,到助,再到创。
「创」,就是围绕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议题创造价值。
拿互联网企业来说,很多大平台不仅是大手笔捐赠迭出,还用「互联网+慈善」汇点滴为涓流、化涓流为江海。
而就夯实基础来讲,互联网企业还得在扩大就业、带动价值共创层面持续发力。
孙立平就说,他查了下,「仅仅阿里巴巴平台上的商户,去年电商销售的增量达到了1万亿元,要知道1999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才3.5万亿,这背后其实就是无数商家、店主、农户收入的改变,用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产出和效率,大家一起把蛋糕做大了,才有得可分。」
2020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报告也提到,2019年阿里巴巴经济生态共蕴含就业机会6901万个,其中新基建创造就业机会超过千万。它还带动了产业上下游相关领域发展,带来了市场半径扩大、分工细化,帮助很多小企业获得了大量发展机遇。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年来,受疫情和经济周期影响,很多中小企业的日子并不好过。无论是着眼就业,还是立足税源,这都是将「共富」场景往下拽的掣肘因素
而阿里就通过数字化提升、内销开拓、企业出口、金融扶持等措施,助力一大批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帮助其在几重冲击下「活下来」。其电商、Alot(人工智能物联网)、物流配送、金融信贷及数字化等服务功能,也帮许多中小企业提升了长远性的风险抵御和价值创造能力。
以制造业为例,阿里的C2M模式和「云钉一体」、「蚂蚁链」等产品形态及「犀牛智造」等平台,都在着力提高实体经济的运转效率,帮中小企业在降本增效中把蛋糕做大。
到头来,大平台服务和带动小企业,大小企业共生同进,这未尝不是一种「先富带动后富」。
某种程度上,这也是部分互联网平台们在助力共同富裕上的价值所在:平台的带动力,就是共同致富的助推力。
数据就显示,阿里腾讯抖音美团们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很多小企业也附着在平台生态上实现了创富。
促进共同富裕,需要更多这样的价值共创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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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在促进共同富裕上,社会该有对企业多样化履责形式的包容。
大企业尽己所能地服务小企业、扩大就业、增加纳税,和在向善价值的指引下做公益,都是对「共同富裕」的响应。
促进共同富裕,也需要大企业以多种方式做出大贡献,而不是要棒杀大企业。
进而言之,促进共同富裕,要的是在产权保护基础上,凝聚起助推共富的向心力。
「劫富济贫」,自然是误读政策;
趁机逼捐,同样是会错了意。
虽然总有人盼着「劫富济贫」,但那肯定不是通往共同富裕之路。
道理还是那句:打倒了富人,也未必能让穷人富起来。
本质上,「允许先富」跟「促进共富」是一体的,二者不是互斥关系,而是要在兼容中着力实现「富富与共」。
作者: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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