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面前,大厂的悲欢并不相通
编辑导语:互联网垄断在很长时间里是一个富有争议的话题,但现在反垄断的大幕已渐次拉开。在反垄断下,行业“老二”、“老三”得以留下一线生机,龙头老大虽并不好过,但也并非没有机遇。互联网企业刚刚进入“另一个下半场”。
01
2014年,雪球创始人方三文写了本书,叫《老二非死不可》。
在他看来,垄断是互联网行业的必然,“老二没有前途,非死不可”。
通常聊到这,快的和Uber中国会被第1008610010次被Cue,“千团大战”中那些炮灰们弹起了肖邦的夜曲。
国家鼓励生三胎,但互联网各细分领域不欢迎“二孩”。毕竟,大家都爱争老大。
做了老大后,就只想着“明明是一个人的电影,其他人最好不要有姓名”。
就目前看,互联网确实是最符合产业演进曲线的行业:初创阶段集中度低;规模化阶段出现龙头企业,但差距没完全拉开;集中阶段,CR3(行业前三)市场份额超70%;平衡阶段,梯队形成,座次分明。
再往后,就是老大干掉或吞并老二的剧目了。
互联网领域的垄断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三而不竭”地上演?
道理已经被互联网观察家们普及过很多遍:互联网规模效应跟马太效应是连着的,扩张的边际成本很低,很容易强者恒强。
而这几年,不断有学者提出:互联网垄断,没那么可怕。互联网创新太快,市场、用户、需求、技术和模式时刻在变化,谁想借垄断地位豪横,都会面临新业态的颠覆。
接下来,按流程就是案例列举了:打败诺基亚的不是摩托罗拉,而是iPhone;打败出租车公司的,不是其他家出租车公司,而是网约车平台……总之,“旧事物”一笑傲江湖,“新物种”就可能挟破坏式创新而来。
垄断和垄断,也分不同样。
02
孔乙己老师说:“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互联网专家们向先哲致了个敬:“技术垄断不能算垄断……互联网行业的事,能算垄断么?”结果上面说:算。
然后反垄断大幕渐次拉开。
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竞争手法,都被投射在大幕上。投影在大幕上还有一行字:有违反者,格罚勿论。
互联网反垄断,意味着很多东西,如互联网业态在监管维度已“泯然众业矣”;如反垄断在互联网领域不留“特区”。
一切都可从耐人寻味的“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里,寻找答案。
市场本位的信徒依旧可以列出一堆理由来,证明互联网垄断排除不了竞争,只是把二维竞争调到了三维竞争频道,高低维竞争会不断替代同维度竞争。
但“屠龙者变恶龙”的叙事模板,总能找到对应的例子填充。
拿社区团购来说,互联网企业一看,刚需、高频、强粘性,这是风口,是机遇,是新蓝海;可到了“两个舆论场”,就会收到提示:“别只惦记几捆白菜”,也要听听菜贩子的哭泣。
你端的是“互联网垄断跟以往的垄断不一样”,他认的是“再不一样的垄断也是垄断”。
一“垄”各表,是必然的。
再说了,民众多希望竞争越激烈越好——谁不希望坐享「竞争红利」呢?
垄断,是反定了。
03
互联网反垄断靴子落下,“老大”们都不太好过。合纵连横,代理人大战,都玩过。账算起来,谁逃得过?在原有壁垒逐渐构不成壁垒的时候,规模就是壁垒。
为了扩大规模,将平台业务越扩越大,让飞轮越转越远,是不少大平台之前的基本操作了。
我有了技术,有了模式,有了流量,既然“所有的传统生意,都值得用互联网的手法重新做一遍”,那为什么不整呢?
可反垄断模式下,这套玩法慢慢行不通了。
无边界,不是想无就无的。
“管控扩张方向,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杜绝资源浪费”,就锚定了方向。
与之对应的,是某些商业模式以后也会受限。
如中信证券杨帆团队指出的:首先,通过大规模补贴低价竞争,进而将竞争对手挤出市场的行为或将受到重点监管。
其次,市占率较高的龙头企业之间的并购,需要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即使能够因为提高效率等理由通过审查,也可能耗费较长时间。
最后,生态链优势或将弱化,平台型企业优待关联方或阻碍竞争对手交易,并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违规。
看看多少平台被“点了穴”?
04
头顶悬着反垄断利剑,”老大”们并不舒坦。“老大”跌倒,“老二”吃饱。反垄断,对“老二”、“老三”们绝对是利好。
K线图不会说谎。
“老大”栽跟头时,“老二”或“老三”股价经常会上扬。
毕竟,垄断的另一面是对自由竞争秩序的限制。反垄断,至少是对“赢家通吃”的抑制。
无论是大规模补贴被摁住,还是并购须经审查,都是给“老二”“老三”们的桌子上端饺子。
当“老大”掰手腕的手被拽住,其他平台被碾压的阴影面积无疑也能小些。
事实上,当“老大”被监管照顾,它们自然无暇顾及对“老二”的盯防。短兵相接的频次降低,“老二”们也就能安心喘息。
所以说,反垄断面前,平台们的悲欢并不相通。
“平台经济领域禁止经营者集中第一案”虎牙斗鱼合并被叫停后,龙珠直播在微博连发了三个“××主义好”。真的高兴尿了。
相当于监管部门把它从死路上拽回了,能不激动吗?
05
可以预见的是,行业“老大”跟反垄断共生共处,将是长期存在的情形。反垄断,是互联网经济摘不掉的“紧箍咒”。随之而来的,是”老二非死不可”局面的改变。
在此之前,“老二”的发展或是“续命”式求存,或是为了摘“老大地位”这颗魔戒。
现在可以更多地实现共融式发展。
说到底,“老大干掉或吞掉老二”,是很多领域本来难以避免的终局。
就短视频来说,没什么平台调性差异是算法不能解决的。Up主还省了内容同步的麻烦。
可如今,反垄断帮了“老二”们。
“一家独大”,大而不能倒,是过不了“正确”这关的。
也因如此,“老二”可以轻松撕掉“非死不可”的咒符,更好地谋自身的发展。
06
反垄断利好“老二”,对“老大”而言未必就不是机遇。有人说:反垄断对“老大”来说,可以是长期的利好,因为它会鞭策其去追求更强更广更深更隐蔽的“垄断”。我更愿意称后面这处“垄断”为“身位优势”。
毋庸置疑,“老大”不会说死就死。
但反垄断会掀掉它们身上“永不会倒”的神符。
以反垄断的刚性为分水岭,可以说——
互联网企业这才刚刚进入“另一个下半场”。
作者: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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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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