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传统行业产品和互联网行业产品的区别
编辑导语: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产品成长得十分迅速,并赋予了传统行业产品某些互联网特征。与此同时,传统行业也在纷纷寻求转型。那么具体而言,互联网产品与传统行业产品有什么区别?本篇文章里,作者就此进行了总结,一起来看一下。
本文的传统行业是指深耕某一行业领域的传统IT行业,其大多数通过招投标形式获得项目,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个性化信息化服务。
互联网行业多指互联网公司所做B端、C端产品,他们在公司层面没有明确的行业属性,而是为某类具有共同特征的用户群体提供通用解决方案及产品服务。
笔者自从毕业后一直在传统IT行业从事G端需求分析师工作,但同时也在学习、了解、思考传统行业产品和互联网行业产品的区别。
本文基于以上背景,从概念、定义、执行、结束和发展五大部分描述了传统行业产品和互联网行业产品的区别,若有问题欢迎指正!
图1 文章架构
特别说明:本文内容需感谢我的师弟【大神】(现为某互联网大厂产品经理),在他的建议下对本文中互联网产品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
一、“产品”定义不同
我们通常将产品分为2C、2B两类,其中2C类是互联网产品早期的战略地。
2B则是面向企业或组织的,可以分为通用性和定制化两类。其中通用性较强的产品去掉了行业的影子,抽取共性需求形成产品,例如钉钉;定制化较强的企业级产品中,例如2G的信息化软件系统,或是2B类面向某一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建设的ERP等企业管理系统。
互联网产品往往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面向用户思考(买方市场)、有较大商业价值追求的产品,包括上述2C类产品和通用型2B类产品。
传统行业产品往往是项目的产物(卖方市场),一个项目形成的一个系统就可以被称之为一个产品,即为上述所说的定制化2B类产品。
二、目的不同
1. 传统行业产品
传统行业中,产品依托于项目,因此传统行业产品注重功能,其主要目的是在于交付。
2. 互联网产品
互联网产品有着从解决痛点、触发痒点、激活爽点的递进式演变,满足用户需求是基本盘,拉新留旧是过程,流量变现和商业化是最终归宿。
其目的是:
- 功能点的重复利用,以提高单个功能点价值。换句话说,也就是面对同一类用户提供相同的功能,不进行定制开发,用户数越多,则单个功能的成本越低、价值越大。
- 增量时代中,为获取更多的用户,提高用户基数,实现更高的商业价值。
- 存量时代中,则在用户数量不变或增速减慢的情况下,增加用户粘性,提高单用户价值,实现更高的商业价值。
三、需求方不同
1. 传统行业产品
传统行业产品的用户,甚至扩大为B端产品的需求方可以分为买方和用方。买方可能是某一个或是某几个人,一般不会很多,他们往往权力最大,也是真正出钱的人,满足了这部分人的需求便可以获得收益(可参考笔者另一篇文章:客户的话就是圣旨?)。
因此这类产品满足的是少数人的需求,符合二八原则,即20%的人掌握着80%的决定权。
举个不太恰当、但更好理解的例子——钉钉。
在疫情期间,钉钉便携的直播、打卡等服务迎合了在家办公的客观环境,企业、学校等纷纷成为其买方。但其软件商城的评论中出现了明显的两级分化,出现了大量故意恶评期待其下架。这些恶评主要来自于学生,他们作为实际的用方,只能被迫接受学校做出的决定,因此负面情绪极大。
图2 中关村在线新闻截图
2. 互联网产品
大多数互联网产品的用户是个体,这些个体在某几个主要方面有着相似性,但人性仍存在差异,需求也必然会不同。
这类产品要满足的是大多数人的需求,符合八八原则,即需要满足80%用户的80%的需求。
这里仍以钉钉举例,钉钉最近新公布了【钉工牌】的功能,可用于员工线下支付,简化报销流程,这个功能的出现被大家认为B端产品开始不以买方需求为唯一需求的规则,开始注重用方需求和体验。
图 3 钉钉版本更新说明
四、需求边界不同
1. 传统行业产品
传统行业产品的需求相对明确,需求边界始终在合同要求周围,不会偏离太大。
说是标书要求“周围”,是因为标书的确定和实际软件开发工作的开展间可能存在较长时间间隔。
若以标书要求的需求边界为准,由于甲方组织机构调整、人员人事变动等,用户需求难免发生变更,因此最终的需求边界是环绕标准线的一个缓冲带,满足这个缓冲带的交付便为传统行业产品的目的。
图 4 传统行业产品需求边界
互联网产品
但互联网产品则不同:
在产品初创时期,用户需求指导性较小,产品定位明确,需求边界清晰。
但当有一定用户量介入,产品进入基于用户习惯数据的逐步迭代阶段,一个产品的发展方向、需求内容开始通过用户行为数据驱动,这时候甚至可能会出现产品发展方向与初衷不符的现象。
例如《增长黑客》中提到“YouTube最初是一个视频约会网站,之后创始人发现用户上传视频资料并不只是为了寻找约会对象,而是为了分享各式各样的视频,于是YouTube摇身一变称为大型视频网站。”
五、需求驱动不同
1. 传统行业产品
传统行业产品需求池的容积基本是确定的,主要源于合同。即便有所变更,也主要由政策文件更新、组织机构变动、业务发展、技术改革等方面,需求不会溢出太多。需求驱动几乎源于需求池,当需求池内掏空之后,项目便达到交付要求。
图5 传统行业产品需求驱动方式
2. 互联网产品
互联网产品的需求驱动众多,不仅包括竞品分析、领导要求、产品团队对用户需求的分析挖掘、产品自身数据等源自产品提供方的驱动,还包括用户使用后产生的用户行为数据、用户的反馈(客服、评论、社会舆论等)等产品使用侧的驱动。
互联网产品的需求池容量并不是固定的,多源、海量需求驱动数据的汇集,会不断扩大需求池的体积,还需基于这些需求进行产品规划、需求优先级分析等工作,为产品的迭代发展提供基础。
产品迭代完成后用户继续使用,可以形成新的用户行为数据和反馈,促使产品更贴合用户需求。
图6 互联网产品需求驱动方式
在产品初期或是用户量较少、用户暂无需求反馈时,产品自身数据的优化十分重要,例如地图类产品,为用户提供LBS服务,其数据精度和准确度尤为重要,即便没有用户的反馈也需要对地图本身的POI等元数据不断优化,以承接将来更大的需求。
六、开发迭代周期不同
基于上述几点,传统行业产品开发周期较长,一个项目可持续1-2年或是更久。
但互联网产品需要更快的满足用户需求,开发周期较短,一个小版本的发布,可能仅与上一版本间隔1-2周,大版本也最多半年左右。
七、用户体验要求不同
1. 传统行业产品
传统行业产品以交付为目的,且用户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其基本原则是先满足功能和交付标准,再考虑用户体验。
在工期紧张时,甚至可能会放弃用户体验,而追求合同内功能的堆积,以保证项目的顺利验收。
(关于传统行业产品设计的思考可参考笔者另一篇文章:“用户体验要素”下的需求分析)
2. 互联网产品
互联网产品因其目的,必须要更看重用户体验,不仅要能切实解决问题,还要易用、好用。相较于传统项目,对于用户体验有着更高的要求。
这一点从公司的岗位中也可以看出来,传统企业中大多没有UE或是UX。
在我实际工作中和领导探讨这个问题时,领导的回答是:
这些岗位能创造多大的价值?有多高的必要性?而且需要较大的成本。这部分工作可以由需求分析人员和UI设计人员各往前跨半步。
八、产品终结不同
1. 传统行业产品
传统行业产品在交付后,按照合同要求进行1-3年的运维,之后便再无活动。
这是项目三大特征之一:临时性,即项目是有明确的起始点和终止点(源于PMP)。若要对该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则需重新签订新合同,开始新的一轮项目周期。
2. 互联网产品
互联网产品没有明确的终止点,只要资金链不断裂、发展前景被看好,它可以不断循环迭代,寻找新的、更大的发展方向,吸引更多的用户或提高单用户价值。
这个在公司岗位上也可以看出明显的不同,运营岗位是在互联网兴起后产生的岗位。在传统行业中,类似名字的岗位为运维人员,或称为实施人员,他们主要在客户现场,实时解决客户遇到的问题。
九、互联网行业和传统行业的发展
现如今,现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产品的特征也在流入传统行业中,传统行业也开始进行互联网转型。
他们在某一行业领域深耕多年,形成了大量行业规则、业务流程、业务数据、人脉关系等的积累,对业务需求有着较为深刻的认知,基于这样的背景,逐步从项目中进行产品沉淀,在产品形成后,为后续的项目提供可重复利用的功能。
图7 传统行业产品转型路径
这种模式是合理的,即便是互联网行业想依赖自己的技术优势深入传统行业(例如滴滴深入智慧交通领域),依然也需从项目做起。一来可以借助项目沉淀业务;二来一个新部门的发展,需要通过做项目获得资金,以支撑产品的发展。
除此之外,笔者认为传统行业转型互联网的过程中,仍需重视组织结构的变革和技术人员的水平。
- 传统行业的组织结构长期依赖于项目,往往为职能型或弱矩阵组织结构,项目经理权利相对较小,无法保障固定的核心成员,如何满足发展快、变化多、需求连续性大的产品开发状态?
- 受限于传统行业产品目的及商业变现能力,研发人员、UI等岗位工资水平低于互联网行业,如何吸引更多优质人才,使得传统行业在互联网时代突出重围?
十、总结
本文从“产品”一词的定义开始,结合目的、用户、需求边界、需求驱动、开发周期、用户体验要求、交付后活动8个方面讨论了笔者认为的传统行业产品和互联网行业产品的不同。
笔者一直在多方搜索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但并未找到较为完整阐述其区别的文章,这也是笔者写本文的起因。同时,笔者也希望能够通过本文对工作中的思考进行总结、沉淀和记录,也期待本文为更多有此疑问的人提供思路。
上述内容基于笔者工作2年的经验形成,由于经验较少,且存在行业局限性,难免出现缺漏或是谬误,请大家辩证看待,也期望不吝指教!
作者:嘻嘻;公众号:嘻阿唠,工作生活一体化,问题答案一把抓!
本文由 @嘻嘻 原创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 CC0 协议
最近得到了一份早年张小龙对于微信这个社交产品的思考,他其中提到“互联网产品的用户是群体,不是个体”,因为他认为人是跟风的、从众的,群体智商是低于个体智商的(乌合之众),当大家都用一个产品时,你自然就会开始使用这个产品,我最开始用微信也确实是因为身边人都在用。
这个观点和我在文中“互联网产品的用户是个体”的观点是不同的,大家可以结合用户群体、产品特性等内容思考并辩证看待。
想知道笔者对传统行业产品的理解是什么,可以举个例子吗
您是想要一个具体的产品吗?我在文中有举一些例子。
比如给xx交管局的交警做一套交警专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