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产品抄袭并没有是错
以下文章内容来自Mr.Jamie台北早期风投appWorks共同创办人。关于互联网产品抄袭不在乎是头来的,还是超来的,产品的重点只有一个,那就是一定要“超棒”全文如下:
appWorks 团队们所经营的网站,看看有没有发生什么新鲜事。一打开 Fandora 新出炉的 4.0 版,逛了两下,突然有一种“舒畅”的感觉 — 哇,这个网站的内容好美,整体的速度好流畅,用起来真是舒服。
然后我想到 Fandora 这个团队,从一年多前加入第三届 appWorks 育成计划到现在,经历了十多次 Pivots 之后,终于跨过了一个门槛,那就是开发出了让人觉得“很棒”的产品。当然或许比起众多“伟大”的网站,他们还有很多进步的空间,但是一年就可以“幼幼班”晋级到这里,这不禁让人期待再给他们几年,Fandora 会变成什么模样。
当然如果你问“业界人士”,他们会告诉你这个网站有抄袭 Fab 和 Pinterest 之嫌,是的,我想如果你问 Fandora 的两位共同创办人 XP & Adrian,他们也会大方的向你承认。因为产品的重点真的不在点子是不是新的,产品的重点只有一个,那就是一定要“超棒”。
刚好前几天 Andrew Chen 聊到“Strive for great products, whether by copying, inventing, or reinventing”,也在讲同一件事情。这是他看了“Steve Jobs: The Lost Interview”的观后感,我大约在两个月前也看了那支影片,看完之后也有一模一样的心得,然后写了“抄袭与创新”一文。
更重要的是业界朋友的意见,甚至是竞争产品有或没有什么功能,其实你不必花太多力气注意。你该注意的,是你的目标客户 (Target Audience) 要如何发现,并且爱上你的产品,爱到他们愿意主动拉朋友一起来加入。这一个简单的逻辑,基本上决定了一个产品的胜败。99% 的情况下,消费者并不是在业界人士建议下花钱的,也没有空找到、比较所有的类似产品。
所以你只需要专注在经营最棒的通路,盖出最棒的产品,如此而已。当然这件事情做起来已经够难,所以其他的,就交给别人去烦恼吧!
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 — Pablo Picasso (毕加索)
这是 Steve Jobs 有次被访问,问到他当初拜访了 Xerox PARC 研究中心,看到了窗口和鼠标的原型,然后回去便开发了 Macintosh 的图像式界面,这样“抄袭”的行为时,引述了 Picasso 的话。要注意的是,即使是比“Steal”低一个等级的“Copy”,还是被毕加索认为是好的艺术家该做的事情。
这背后的道理很简单,因为世界上其实根本没有所谓「原创」这种东西。即使是牛顿发现地心引力这件事情,他还是从苹果掉到地上的过程中,得到了他的启发。所以伟大的艺术家懂得从生命的各种地方,用各种不同的角度,去发掘新的可能性。这,就叫做“Steal”。
但并不是每个人一出发就是伟大的艺术家,就像思想必须要靠举重来训练一样,从生活中找灵感的嗅觉,也必须要时间才能够酝酿。所以刚开始,你用临摹来练习。但“Copy”的重点,并不是一笔一划抄得有多像,而是在重制的过程中,去进一步体会原作者当初的思考逻辑,帮助你对于该领域有更深入的了解。
除此之外,临摹的过程还能让你精进实做的功力,所以未来当你要执行自己的点子时,才不会有眼高手低,想得到却做不出来的囧境。所以我完全赞成毕加索的“good artists copy”观念,因为唯有透过 Copy,你才有机会进一步成为一位真正能够“Steal”的伟大艺术家。
所以各位创业者,尤其是刚刚开始的那些,请你们别再一味坚持要“原创”、要“与众不同”了。与众不同的烂,那还是烂,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而与众不同的好,那可必须要是伟大的艺术家,才有能力做到。所以在那之前,或许你该考虑当个“Good Artist”,先从临摹别人的作品开始。
而至于各位观众,我们其实也别对新创者太过严苛,或许今天他还厚脸皮的抄着洋人的作品,但很有可能到了明天,他就会领悟出一套自己的花样。创业,也不过就是一直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过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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