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自以为是的营销创意错在哪?
营销的方式多种多样,尤其是在互联网日益发达的现代,为了达到营销目的,越来越多的营销者试图采用传统与线上相互结合的创意营销来争夺市场,模式尤其体现在“事件营销”最为疯狂,想尽各种新法子制造热点,引起广大群众的注意,从而达到借势营销的目的。
不可否认,这些营销途径确实能够快速获得市场反映,运用得好营销效果不可估量。但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运用得好!没错,能够制造热点引起用户关注的事件往往其主题都会走两种极端,要么满满的正能量,能够激发起用户的动力细胞,要么是低俗的负能量,引发用户的愤怒谴责,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是触动了用户的心。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两种极端的营销方式作为典型的事件营销,恰却是部分商家认为最具创意的营销手段,也常常被营销者利用,连带出病毒式的传播效应,但商家们在选择采用这种方式的时候同样背负着巨大的风险,一旦失败,带来的后果也将不可预测。
那些自以为是的创意营销
第一,优衣库事件。
通过一段视频的流出,引起了广大群众的疯狂转发和传播,许多商家借着被制造的热点顺势推出自己的营销卖点,抓住人们猎艳、无聊起哄的心理,当事件到达热议的高潮之后,却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对于优衣库本身来说,更多的是被用讽刺和嘲笑的眼光看待,不但营销不成,还对品牌印象大打折扣。事件的最后以涉嫌违规者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的结局而告终。
第二,北京斯巴达勇士真人秀。
说它是营销,其实更像是一场闹剧。北京一沙拉甜品店特意邀请了外籍模特为其店铺进行营销推广,模特身穿斯巴达服饰,手握饮料,游走在街头,原本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广大群众的眼球从而获得关注,但他们的这一行为影响了周边的秩序遭到了群众的举报,经劝阻无果之后,最终被警方强制控制。早些年,斯巴达勇士街头秀营销曾出现过在伦敦,引起的效果却非常好,如此截然不同的结果,问题到底处在哪?以为简单的复制别人的创意就真的能复制别人的成功么?
第三,“人贩子一律死刑”。
前些时间,有一商家制造一营销文案,倡议“人贩子一律死刑”,点明不求点赞只求转发,以示对这种观点的认同。抓住的是人们对社会人贩存在的现状痛恨的心理,引起共鸣,从而自主转发内容。其中,包括珍爱网营销者附上链接顺势营销,但却遭到了网友的质疑,对其本身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事实上,当你以为你聪明的借势是一种营销创意的时候,却忽略了其中带来的后果。撇开不良的影响来说,从营销角度看,转发者大部分是父母,而珍爱网面向的用户是未婚者,定位完全不对等,借这势营销的好处何在?
营销失败带来的启发
好的创意需要选择正确的营销方式。
当你有一个好的营销创意时,选择正确的营销方式很重要,即便是利用热点炒作,更多的是鼓励正能量的传播,而不是像上面例举的营销例子一样,虽然获得了人们的眼球,但却付出了代价,大家就像看热闹的人群一哄而上,被戳破看穿时大家必然唏嘘一声转身离开,留下的都是厌恶的背影。
适当的思考外在环境。
展开一场营销,要充分考虑市场的情况,适不适合营销,是否能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就像背景斯巴达勇士事件一样,同样的营销在伦敦为什么能够取得成功,很显然环境不一样,所面对的群众思想以及不同的国情,所处的情景都占据了绝大部分原因,试想,那家甜品店的斯巴达勇士营销能够充分思考环境,在不影响秩序的情况下,也许它就是成功的。
营销尺度要控制。
创意的热点营销为达到快速俘虏群众并不意味着一定是那两种极端,从而不断地无节操秀下限,在人们的舌尖上终究会被唾弃,没有尺度的营销挑战的是群众的极限,而你永远无法预测到群众的极限在哪里,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被引爆,营销尺度不能无限制,否则终将赔了夫人又折兵。
不忘初心。
有些商家一开始对自己的营销目的很明确,但随着事件的发展形势,为加大营销力度,甚至受到群众反应的影响,忘记该有的本分而扭曲变味,最终适得其反。只有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不管营销怎么创意,所有来得快的,必定去得也快,无论那些所谓的热点、事件营销做得多么轰动,负能量营销永远都只能进行一次,再次出现大家最多也只是一笑而过。回归本质,不能只靠俘获眼球,做好产品本身,才能做好真正的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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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确定懂营销?
这是一篇垃圾文章,看事情不要只是看表面。你知道优衣库是怎么回事吗?乱讲。立论和例证过于牵强,负分。
同意楼上说法 这文章太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