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他们雇佣我们,我们设计产品
究竟要面向产品与用户脚踏实地的构造上乘的体验,还是以老板、评委或其他设计师的审美为目标来精心创作美观的“作品”?
作为数字产品的界面设计师,我们正处在一个有意思的时期。这个行业相对还很年轻,很多所谓的“标准”未必如我们所想的那样成熟,甚至每隔数月便会有所演变。相信很多人有着类似的感受,那就是我们总会在有意无意之间抉择着自己的工作目标。究竟要面向产品与用户脚踏实地的构造上乘的体验,还是以老板、评委或其他设计师的审美为目标来精心创作美观的“作品”?
我在被人称为“年轻设计师”的岁月里,一门心思只想设计出最漂亮的界面。这也难怪,毕竟在学校里他们就是这样教我们的。是否还记得课堂上的那些设计讲评?我们就是从那时开始学着为其他设计师而进行设计的。我们被告知要缩小字间距或是停止使用Photoshop里那些糟糕的滤镜。无论怎样,我们开始逐渐了解自己所做的这些事情背后有一个重要的目标,那就是获取其他设计师的认同。
所幸,我渐渐意识到这种动机的危险性。作为产品的组成要素之一,设计必须与其他诸多方面的工作协同一体才能促成其商业目标的最终实现。Dribbble上尽是些美妙的界面元素与动效创意,在400×300的缩略图中看上去或许不坏,但对于实际的产品,对于产品所处的实际硬件平台环境和使用情境,以及目标用户来说又如何?产品的成功与否需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评估,漂亮的外在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绝非全部。
产品设计即是业务,从属于商业行为。公司与客户依赖于我们的设计能力来实现更大的目标。他们雇佣我们,我们设计产品 – 这意味着我们在多数时候需要提供切实可行且有益于产品目标实现的方案,即便方案本身看上去没那么Dribbble风。
请不要误解我的观点。设计师创造美观的事物,这是职责所需,责无旁贷。但切勿以“让其他设计师刮目相看”为目标进行产品设计,切勿将设计目标凌驾于产品目标之上。
人人都需要认同感,需要超越同行及竞争对手的价值突破,但作为产品设计师,将“小我”的目标与公司、团队目标协调一致,使其成为推动产品走向成功的正面力量。这种自我实现的愉悦才是更加美妙的。
译文代表原作者观点。欢迎发表评论,彼此进一步交流探讨。
原文作者:Michael Peraza
原文地址: https://medium.com/@Michael.Peraza/ive-stopped-designing-for-designers…
翻译:C7210,交互设计师、猫奴、吉他手、鼓手、老狗,现就职于腾讯ISUX(上海)
译文地址:http://beforweb.com/node/862
界面UI和功能是一体的。个人感觉只从合适和不合适的分别,至于美和丑的讨论,还是交给艺术家们吧。
并非逼格,但是丑就是错。
不要忘了,好看也是易用性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