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控系列①-信贷法催业务模式与系统架构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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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从事风控的产品经理而言,具备系统的风控体系知识能够对个人的纵向职业发展带来莫大的帮助。作者以互金信贷为背景,对互金风控各业务环节涉及到的系统搭建逐步进行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一起来学习吧。

前言

18年毕业至今一直从事产品工作,近几年产品经历都与风控直接相关,从出行反作弊,到互联网金融参与信贷反欺诈,对接征信、决策引擎,又因为人事调整,负责贷后并重构了电催、法催业务系统。

其实工作过程中个人一直都有些零零散散的笔记总结,但随着负责业务的逐渐深入,越发意识到风控系统建设体系对于个人纵向职业发展的重要性,想着不如结合从事经验与看书学习,自己总结一套体系,以互金信贷为背景,在不泄露公司策略与数据的前提下,对互金风控各业务环节涉及到的系统搭建逐步进行整理。

初步计划按照经历,进行思考总结:

  • 风控系列1. 信贷法催业务模式与系统架构
  • 风控系列2. 信贷电催业务模式与系统架构
  • 风控系列3. 风控决策引擎-信息流与系统架构
  • 风控系列4. 人工信用审核-业务流与系统架构
  • 风控系列5.信贷风控到底在干什么?
  • 风控系列6.反欺诈-知识图谱
  • 拓展系列7.以网约车为例看数据可视化指标选取
  • 拓展系列8. 不同行业反作弊识别的通用思路(信贷与网约车)

一、信贷法催怎么成长起来的?

前天刚看到一条新闻:

每年不同时间段都能看到类似新闻,为什么催收公司总被警方抓捕呢?

1.催收手段与政策规定的冲突

2018年5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公安机关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这个规定的描述相对具体,但催收员在催收过程中进行什么程度的施压才不算骚扰,威胁,这里还是有些模糊的。

规定颁布后,在国家逐渐加强个人保护,打压催收的过程中,新的反催收联盟诞生,也教给了欠款老赖对放贷机构的反制手段,如果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催收,催收机构很难给到债务人足够的压力,势必影响回收率,进而直接影响机构收入,于是很多机构为了利益,很难不顶着政策在暴力催收的边缘行走。

2.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双向维稳

2019年开始至今,整个催收行业在经历着巨变,一方面是大量催收公司被警方调查,另一方面是行业整治带来的催回率大幅下降和裁员。2019年行业的基本数据如下:

  1. 银行个人信贷产品M1催回率可以达到90%以上,持牌消金80%-90%,头部互金M1催回率在80%左右;
  2. 互金机构M2催回率从3.82%下跌至0.78%,下跌近8成;坏账回收率也从年初2.65%下跌至0.18%,大幅下跌超9成。

由于消费信贷案件标的金额小、体量大等特点,在相应司法救济缺失的情况下,如果行业整治一味的偏袒债务人,打压催收机构,在给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造成实质损失的同时,也给整个金融产业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在保证债务人不被暴力催收的前提下,同样需要赋予债权人催收的合法手段,以保障金融机构的回收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中,给通过法律途径合法维权的债权人提供基本原则与方向。同时各地人民调解中心,开始支持金融纠纷调解,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这种“1+1>2”的纠纷化解机制,将纠纷调解工作与民事诉讼程序相衔接,赋予人民调解协议书强制执行力,保障纠纷能够一次性化解。

于是在合规催收债务人政策的背景下,通过诉讼、人民调解等合规合法的手段批量解决金融纠纷的法催模式,在信贷开始壮大成长起来了。

二、法催业务如何运转?

在介绍业务模式之前,说明几个基本的名词定义便于理解:

2021年2月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下发以来,仅“单笔贷款中合作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这一条限制,就使得信贷中的联合贷规模大幅缩减。

现有的信贷模式中,主流还是助贷兜底的商业模式方式:即在单笔贷款中,资产平台不出资,由资金方全资放贷给借款人,资产端则通过自身兜底或引入融资担保公司兜底应对逾期风险,这种情况下,贷款一旦出现逾期,则资产平台或合作担保公司需直接代偿逾期资金给到资金方,资金方则无任何损失即可收获贷款本息。此时资产平台为回收逾期代偿后出现的损失,则必须自己发起催收

1.法催业务模式

助贷兜底的商业模式中,由于资金方全资放贷,债权全部在资金方手中,此时资产平台对逾期客户进行催收,首先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将债权从资金方手中回收,以保证自己的合法处置权,整个业务运转模式从资金方的债权转让开始;

经过债权转让后,资产平台拥有了债务的所属权,即可与各地法院或人民调解中心代理的处置公司进行合作,将案件分配给合作机构,通过人民调解或民事诉讼等合法的方式进行案件金额的催回;

联合贷由于资产平台与资金方共同出资对借款人放款,其逾期后的往往也是按照单笔贷款的出资比例各自兜底:即客户欠款总额根据资产端和资金端的出资比例各自承担风险并且催收。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看资金方和资产平台的具体协定,是谁来主导催收,主导催收方则需要先将债权整个回收,在如助贷中的法催业务模式一样通过人民调解或法院诉讼方式催收本息罚。最后在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回款的清分;

2.法催盈利模式与成本

法催的毛利就是催回的欠款金额,由于法催的方式依赖于人民调解或法院进行司法处置,那通过外部机构进行处置必然存在着成本,剔除了这些成本后,剩下的催回金额才算是法催真正回款的收入;

案件作业的法催成本可以定为3个部分:

  1. 差旅费与沟通成本:案件呈递到法院需要有资产平台专人去法院当地接洽,并呈递案件相关纸质证据;
  2. 案件卷宗整理与打印费:法院诉讼对于证据的要求很严格,所以案件里用以证明借贷关系,债权归属等等证据材料都需要整理好,并打印成纸质版提交到法院,案件才能受理;
  3. 处置佣金:无论是调解还是诉讼,最终案件回收后,都是需要处置公司/处置律师进行回款的结佣,即金融催回后的分润;

当然并非上述的3个成本都会出现,这取决于法催与处置公司的合作模式;

目前法催与处置机构的合作模式基本分为2种:

  1. 半风险模式:资产平台按照每笔案件10~150元不等的处置费先支付给处置公司,待案件催回欠款后,在与处置公司进行催收金额的分润;目前通过法院进行诉讼进行金额催回的方式基本都采用该模式合作。
  2. 全风险模式:资产平台根据案件账龄,将合作处置公司协定好分润比例,待案件催回后,资产平台仅按照分润比例,与合作处置公司进行分润,前期无需支付处置费用;目前通过人民调解中心下的处置公司发起调解进行金额催回的方式基本都采用该模式合作。

在调解的法催方式下,基本就不存在差旅费,调解对于证据材料的要求不向法院诉讼的要求严格,并且处置周期很短,基本案件完成分发之后,就只需要调解人员电话催收作业,案件等待回款即可;也基本不存在纸质证据材料的打印费;

总的来说,法催的纯利润 = 回收金额 – 差旅费 – 材料打印费 – 处置佣金;

在了解清楚法催的全业务流程,明确参与角色相应的职责,并理解其盈利模式后,才有了系统做好规划以支持业务加速运转,降本增效的基础。

三、法催系统架构搭建

业务的发展,基本会经过3个发展阶段:

而每个发展阶段的目标不同,进而要求系统支持业务运转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

1.系统建设基于业务发展规律

为了更好的支持业务运转,系统的搭建基于业务的发展阶段特点,需要纵览整个业务流程,将业务角色中的职责(工作内容)具象化可系统线上支持的功能,然后将每个功能点归类成模块,在明确各个模块的优先级,系统每个阶段的搭建范围就基本确定了。

正如法催系统在业务先跑起来的初期发展阶段,虽然只需要抓核心流程,但是我们仍然需要对法催全业务流程做功能模块的预估,毕竟只有在了解全部后,我们才能不遗漏业务当下的核心,在此基础上确定首期我们具体要做的版本范围:

2.整理系统信息单元

当我们确定系统的版本功能范围后,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开始系统的搭建,一个完整的系统除了功能模块作为单元,还需要信息的组成;

系统的功能,本质也是对信息进行了操作,变更了信息的含义;例如:案件分配,就是对案件信息的归属权进行了变更。

那么当我们通过拆分业务流程,明确了系统中各个业务角色需要的功能后,我们还需要整理出系统内的信息单元,例如法催系统的基础信息单元如下图:

当我们确认了系统内部的信息单元,业务人员通过功能操作信息流转,线下的业务才算真正在线上系统上有了完整含义的体现。

3.信息流即定系统架构

当法催系统的信息单元与功能都确定后,我们将功能与信息单元结合,形成信息流转,此时一个完整的法催系统架构就形成了,它即体现了系统内部的功能结构,也通过信息流转直观的表达了业务含义。

当然,这类法催系统架构旨在为资产平台提供资产管理的能力,若想要连接的同时并赋能司法机构与金融机构,最大程度上做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司法效率,那又是另一套系统架构了。

目前信贷行业整体资产质量有严重的下滑趋势,不良资产的市场容量与需求足够大。法催业务站在合规的角度,连接司法机构对案件做好资产回收,我认为是充满着发展前景的。

作者:橙言,互金风控产品经理;公众号:橙言(ChenYan_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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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博主,您好。感谢您的分享,我想请教个问题,如果债权关系没有转让,金融机构只是委托助贷机构代为催收。那么此时的资金流是怎么走的? 场景包括:客户主动还款(还到主贷app、对公)、被动催收批扣或司法强扣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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