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是只“披着羊皮的狼”?
为什么说供应链金融是只“披着羊皮的狼”?又应该如何杜绝这种可能?我们又该如何防范?大家一起来看下边的文章,看看笔者整理分析关于供应链金融的相关内容吧!
近年来,随着恒大、融创、碧桂园等房地产企业巨额债务兑付延期问题愈演愈烈,大型实体企业的债务从单纯的银行债、债券债向整个供应链深处传递,对我国中小型供应链企业产生破坏性的连锁反应。这其中供应链金融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以恒大集团为例,根据2020年恒大集团财务报表显示,其在1.95万亿的总负债中,8291.74 亿元是合约负债(预收客户房款)、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其中又超过 2000 亿元是以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的上下游建筑工程款,剩下的是应付联营企业的贸易账款。
为了满足2020年央行划出的“三道红线”中净负债率不高于 100% 的要求,恒大集团利用商业承兑汇票将有息负债变为经营负债。
由于恒大集团处于产业链优势地位,将原本利用贷款支付上下游供应商的货款,改为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其大量负债从银行端转移至上下游供应商,从而加剧了供应商的经营困难(张强,2023)。
供应链金融设计初衷,本是想利用供应链中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和商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效率,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增强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业务协同,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但在被核心企业操控下的供应链金融却成为绑架上下游弱势企业,转移自身债务的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这到底是供应链金融的错?还是核心企业的错?还是平台的错?如何从技术角度思考解决之道,建立解决方案是本文的目的。
笔者在之前的文章《供应链金融系统性风险治理——论资产穿透式行权的重要性》中有所提及,本文将从技术角度进一步详细阐述。
一、本质和现状
1. 概念
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一种金融服务产品,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供应链核心企业作为服务对象,为其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及商流进行统一管理的融资模式。
它基于企业商品交易项下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和存货融资而衍生出来的组合融资,以核心企业为切入点,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有效控制或对有实际关联方的责任捆绑,针对核心企业上、下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经销商提供的金融服务。
供应链金融通过对全方位的信息管理,把原本单个不可控的企业融资风险,转变为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为资本倾斜度较低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业务发展的市场空间。它帮助企业控制融资风险,盘活其流动资产,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全新的融资理念和解决方案。
2. 起源
供应链金融最先出现在美国。上世纪80年代,美国出现了经济衰退和大量的银行破产,为了挽救濒临崩溃的美国金融体系,美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金融改革措施,放松了对金融的管制。在这个背景下,一些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开始探索并实践供应链金融业务。
这些金融机构通过与大型企业和物流公司合作,为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帮助它们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从而稳定了供应链的运行。这种新型的金融服务模式得到了市场的认可,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推广。
供应链金融在欧洲和亚洲等地区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欧洲,一些银行和保险公司开始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以帮助企业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稳定性。在亚洲,一些金融机构也开始探索和实践供应链金融业务,以满足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
而供应链金融最先在美国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 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经历了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的过程,这导致了大量传统产业的衰退和新兴产业的崛起。在这个过程中,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金融逐渐成为企业提高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 金融创新和监管放松:美国政府在80年代实施了一系列金融创新措施,放松了对金融的管制,这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例如,银行被允许进入企业融资市场,为企业提供更灵活的融资服务。
- 企业对供应链管理的重视:随着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美国企业开始重视供应链管理,并意识到供应链金融对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一些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始合作,探索如何利用供应链金融优化供应链运作。
- 技术进步和信息化管理: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为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金融提供了技术支持。通过信息化管理,企业可以更好地掌握供应链的运作情况,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和风险控制。
3. 发展
美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 第一个阶段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机构向产业的渗透。在这个阶段,金融监管相对宽松,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企业开始向传统产业进行渗透。产业链中企业融资则更加依赖于已经渗透进来的商业银行。然而,这个阶段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仍是不完全的,商业银行对于产业链上下游把控力的优势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 第二个阶段是核心企业登上供应链金融核心舞台。美国金融监管趋紧后,金融机构向产业的渗透开始受到限制,供应链金融模式面临变革。真正意义上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随着核心企业实力的上升而最终确立,核心企业成为供应链金融的核心。在这个模式下,核心企业具备了信用优势和业务信息优势,纷纷成立金融部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例如,UPS成立UPS Capital、GE成立GE Capital,产融结合切入供应链金融。
- 第三个阶段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成熟期。在这个阶段,供应链金融发展日趋稳定,甚至出现负增长。供应链金融仅服务于主业的定位成为其发展的最大限制因素,同时出于资金来源和风险的考虑,核心企业也在逐渐收缩和自身主业不相关的金融业务,美国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模式的进一步发展遇到天花板。
我国的供应链金融起步较晚,总体发展从2000年后开始,分为四阶段:
1998年,我国开始鼓励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票据贴现、仓单质押、信用证项下融资等业务的发展,我国供应链金融开始萌芽。此后我国供应链金融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 第一个阶段是2001年至2008年,这个阶段主要是由商业银行主导推动一些产业金融业务,主导型金融产品包括应收应付类、存货仓单类。这种形态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爆发了巨大风险。
- 第二个阶段是2010年之后,特别是“上海钢贸案”和“青岛港事件”发生后,商业银行开始逐渐从“前台”退至“后台”,通过与产业链中的龙头企业合作,为其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提供资金,有效地规避了第一阶段产生的问题。但在这一阶段后期,大概在2017至2018年左右出现了一些故意拖欠供应商资金、延长账期、同时凭借自身从银行获得的优惠资金用相对较高的利息提供融资的企业,产生了“流氓供应链金融”现象,供应链金融在这一时期遭遇了瓶颈。
- 第三个阶段是2018年以后,供应链金融进入到了多模式并行的新阶段,一方面,传统龙头企业主导、商业银行协同的供应链金融仍然在广泛实施,另一方面,新的金融产品如供应链票据、标准化票据等也相继出现。
- 第四个阶段是数字化赋能的供应链金融,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应用,供应链金融开始数字化赋能,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更加精准的风险评估和信贷决策,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区块链技术也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得到应用,通过分布式账本和智能合约等技术手段,实现更加透明、安全和可追溯的供应链金融操作。
4. 现状
目前我国供应链金融平台可以用“百花齐放”来形容,数量总多。截至2021年,全国注册的供应链金融公司大约有13000家,全国供应链金融的市场规模达到36.9万亿元,平台主体包括第三方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和银行等主要类型。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
- 蚂蚁金服:依托阿里巴巴集团的强大资源,蚂蚁金服在供应链金融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其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订单融资、仓单融资、保理融资等,服务对象主要是电商平台上的中小企业。
- 京东金融:京东金融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之一,其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采购融资、动产融资、仓单融资等,服务对象主要是京东商城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
- 平安银行:平安银行是国内领先的商业银行之一,其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订单融资、仓单融资、保理融资等,服务对象主要是平安银行的企业客户和合作伙伴。
- 中企云链:中企云链是一家专注于企业间交易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其产品包括订单融资、仓单融资、保理融资等,服务对象主要是企业间交易的供应商和买家。
- 链融管家:链融管家是一个创新型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其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和产业链优势,为上游供应商提供更加便捷和灵活的融资服务,以支持供应商的发展和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优化。
- 中铁建“铁建银信”:中铁建“铁建银信”是首家千亿央企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累计为中国铁建产业链中小微企业提供保理融资服务款项突破千亿元,成为首家“千亿央企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二、核心问题分析
1.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过渡性金融服务吗?
供应链金融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市场需求,它发端于20世纪的80年代,是由世界级企业巨头寻求成本最小化全球性业务外包衍生出供应链管理概念。
全球性外包活动导致的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增加,以及部分节点资金流瓶颈带来的“木桶短板”效应,实际上部分抵消了制造业分工细化带来的效率优势和接包企业劳动力“成本洼地”所带来的最终成本节约。
由此,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始了对供应链管理的财务价值再发现,国际银行业也开展了相应的业务创新,以适应这一需求。供应链金融随之渐次浮出水面,成为一项令人瞩目的金融创新。
但由于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处于强势地位,并且融资能力也无可替代。然而纵览这一由核心企业驱动的业务链条,核心企业的强大信用并未真正传递到供应链上。首先外部输入资金集中在核心企业,不能对整个供应链形成最佳分配方案。其次过多资金沉淀在核心企业,也降低了银行的博弈能力和资本收益。
所以,供应链金融虽不能说是一种过渡性金融服务,但确实是全球经济发展在进入供过于求、产能过剩、制造业分工细化阶段的大背景下,对传统银行融资渠道的一种补充,是一种补丁式的金融服务。
2. 供应链金融与商业汇票区别
- 参与主体不同:供应链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包括金融机构、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等,而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是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票据中介机构。
- 业务范围不同:供应链金融市场主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支付结算、物流管理等服务,而票据市场则主要为企业提供票据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票据融资服务。
- 运作方式不同:供应链金融市场以核心企业的信用为依托,通过整合供应链上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为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而票据市场则以票据为载体,通过票据的背书、贴现等方式实现企业间的资金融通。
- 服务对象不同:供应链金融市场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为其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而票据市场的服务对象则主要是大型企业或集团企业,为其提供更为灵活和高效的资金管理方式。
- 风险控制不同:供应链金融市场注重对整个供应链的风险控制,通过对供应链上各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降低金融风险,而票据市场的风险控制则主要依赖于对票据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核以及贴现后的追索权。
3. 供应链金融如何演变成为核心企业债务转移和造假的帮凶?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金融服务模式,其初衷是为了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通过核心企业的信用传递和产业链的协同效应,提高整个供应链的运营效率和稳定性。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供应链金融平台可能会利用核心企业的信用和产业链优势,将核心企业的债务风险传递给上游供应商,从而给供应商带来额外的风险和负担。
近年来,国内供应链金融暴雷事件层出不穷比较知名的有:
- 恒大事件:2021年,恒大集团出现债务危机,导致其供应链上的供应商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不少供应商因此出现违约情况,涉及资金约数百亿元人民币。
- 汇源果汁事件:2021年,汇源果汁出现债务危机,其资产被银行申请冻结,主要原因是其上游供应商通过保理方式获得融资后违约,涉及资金约数亿元人民币,导致汇源果汁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 欧菲光事件:2020年,欧菲光出现债务危机,主要原因是其上游供应商受到贸易战的影响而无法获得回款,涉及资金约数亿元人民币,导致欧菲光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 卓勤事件:2020年,卓勤集团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导致其供应链上的企业受到影响,不少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况,涉及资金约数十亿元人民币。
- 承兴国际事件:2019年诺亚财富旗下歌斐资产管理的创世核心企业系列私募基金融资方实控人罗静因涉嫌欺诈被警方刑事拘留,该系列私募基金为承兴国际控股相关第三方公司提供供应链融资,总金额为34亿元人民币。
- 中兴通讯事件:2018年,中兴通讯因被美国制裁而导致业务受到严重影响,其供应链上的企业也因此受到波及,不少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况,涉及资金约数十亿元人民币。
- 辉山乳业事件:2017年,辉山乳业因财务造假而倒闭,导致其供应链上的企业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不少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况,涉及资金约数亿元人民币。
形成这些风险主要原因包括:
- 核心企业对上游供应商的过度赊销:一些核心企业可能会利用其市场地位和信用优势,对上游供应商进行过度赊销,导致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增加,进而增加供应商的债务风险。
- 供应链金融平台的管理不当:一些供应链金融平台可能没有充分了解供应链的运营情况和风险,或者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导致对上游供应商的融资支持不足或者过度,进而影响供应商的债务状况。
- 风险传递和掩盖:一些核心企业和供应链金融平台可能存在风险传递和掩盖的问题,例如通过虚假交易、关联交易等方式,将核心企业的债务风险传递给上游供应商,或者利用供应链金融平台的技术手段掩盖真实的风险状况。
4. 全国统一标准化的供应链票据是否可以代替供应链应收账功能?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清理拖欠账款,引导企业签发票据替代应收账款。
随后,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2019年6月首次提出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并支持上海票据交易所推广应收账款票据化试点应用与落地。
但统一的供应链票据化真的可以代替供应链金融中的应收账融资功能吗?2020年4月,上海票据交易所推出了“供应链票据”,开始有序推进应收账款票据化工作,截至2021年末,共有3000多家企业登记注册,各项业务金额合计671.63亿元。
单从数据上看,上票所推出的“供应链票据”与全国供应链金融36.9万亿的市场规模相比就显得微乎其微了。
从功能上看,“供应链票据”与“应收账款”的作用不尽相同。“供应链票据”本质上就是一种商业汇票,行使的是票据功能,适用于《票据法》;“应收账款”本质是一种可执行的契约,行使合约功能,适用于《合同法》。这也是为什么在已有“商业承兑汇票”后依然会出现供应链金融这样的产品。他们有互补性,但无替代性。
5. 票据与应收账是否能进行融合?
2020年4月,上海票据交易所推出的“供应链票据”产品,从设计初衷来讲,就是通过引入供应链企业、银行、非银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平台等,共同构建一个统一的标准化、数字化供应链票据平台,以代替各种金融平台独立运行的“类票据”、“应收账”等产品。但由于两者的功能不尽相同,直接整合,市场接受度差。
票据是一种独立的实体对象,需要通过清算、交易等流程系统配合,才能实现其行为功能,其作用域仅限于兑付、交易、贴现等流通场景;应收账从本质上看是行为对象,是合约执行流程的延续,其作用域在供应链管理的全生命周期内。
统一标准化的票据,有利用票据的流通,但由于对供应链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的缺失,无法实施完整的风险控制,从而反向制约票据的适用范围(主要用于核心企业)。
而目前在各金融平台独立运行的“类票据”、“应收账”等产品是各自为政,跨平台流通性差,平台承担了风险评估的全部功能。虽然对供应链中小企业较为友好,但单一平台又容易成为核心企业转移债务和造假的帮凶。
因此,要实现票据与应收账功能的整合,势必需要整合全部的供应链业务平台,才能实现“四流合一”的业务校验。显然以目前主流的技术路径来看,融合难度极大。
6. 供应链金融监管难点
关于供应链金融的监管难度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 参与方众多,信息流动复杂:供应链金融涉及多个参与方,包括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供应商、金融机构等,各参与方之间的信息流动和资金流动复杂,难以进行有效监管。
- 风险传递性: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不仅存在于单个企业,还可能在整个供应链中传递。例如,一个供应商的信用风险可能会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运营,从而对其他企业产生影响。
- 资产质量难以把握:供应链金融的资产质量是评估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但资产质量的评估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市场需求、产品质量、价格波动等,难以进行有效监管。
- 合同履行问题:在供应链金融中,合同是重要的法律文件,但合同的履行往往存在各种问题,如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货物、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对供应链金融的监管带来困难。
- 缺乏透明度:供应链金融的运营过程中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缺乏透明度,这使得监管部门难以了解供应链的真实运营情况,从而难以进行有效监管。
三、总结
综上所述,供应链金融发展到今天,已经进入到一个安全性与灵活性、标准化与适应性、监管与效率、核心企业利益与供应商利益、票据化与合约化等多元矛盾博弈的阶段。而全球产能过剩与国内资金外流将进一步推动其向零和博弈演变。
为避免供应链金融成为一只“披着羊皮的狼”,避免成为核心企业债务帮凶,保护中小供应链企业合法权益,势必要对供应链金融进行结构性改革。而单从统一票据入手很难达到预期。
而建立一种多元的供应链金融利益共同体,将分布式监管与供应链多元、分散、细化等特性结合,构建一种可体现信用自洽性,分布式证明的供应链动态票据执行引擎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供应链动态票据执行引擎是通过分布式智能合约引擎,将票据的实体结构对象与应收账合约行为对象的功能融合,将分布式监管、信用验证、交易验证等行为操作嵌入票据实体内部,建立供应链交易合约履行到票据流通全流程的分布式自证体系,从而从根本上杜绝票据或应收账被单一企业或平台操纵。
为此,作者将在下一篇《供应链动态票据执行引擎》详细讲解其中内容,敬请期待。。。
专栏作家
黄锐,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专栏作家。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资深产品经理、多家大型互联网公司顾问,金融机构、高校客座研究员。主要关注新零售、工业互联网、金融科技和区块链行业应用版块,擅长产品或系统整体性设计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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