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思维还是思维互联网
从一个角度看,四月二十号是中国互联网诞生二十周年的日子,因为1994年的这一天,第一条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互联网线路开通运行。与中国互联网五周年,十周年时不同,现今媒体上充斥着溢美之词,“互联网精神”或者“互联网思维”成为流行概念,而不是早年谈起互联网常见的“泡沫”,“炒作”,“低俗”或者“增值服务”了。以至于几个年轻人在中关村五道口开了个街头卖肉夹馍的买卖,因为生意兴隆,也被媒体奉为“互联网精神”和“互联网思维”的楷模,理由是这几个年轻人刚从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而且顾客多为在这一带驻扎的互联网公司的员工,买肉夹馍有优惠。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前倨后恭的现象?无非是互联网真的火了,出现了一批成功的网络公司,出现了一个个充满杀伤力的创新,出现了若干传统产业甚至传统社会体制的生存危机。于是就有IT业,媒体业,零售业,金融业等人士纷纷出来反思和揣摩互联网火爆背后所依托的“精神”和“思维”,希望以此来改造传统产业,抵御网络业的蚕食进攻。但是,由于没有网络业的一手体验,由于既得利益和传统包袱的羁绊,他们谈论的“精神”和“思维”总是不到位。人人都可以从各自行业角度观察,分析,思考互联网,但与从网络业的角度看外部世界完全不同。思维互联网与互联网思维不同,往往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最大的不同是对互联网的基本认知上的差异。互联网思维的本质是把互联网作为工业化社会走向信息化社会的基础,把信息流作为继商品流,货币流之后最重要的社会发展动力,把信息生产,交换和传播作为新型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出发点,而商品和货币不过是信息的载体而已。基于这样的认知,网络业的大大小小的创新无不带有摧毁,取代,改造,融合各种传统产业和传统社会运行机制的性质和作用,这是网络业主流视为理由当然的事情。在中国互联网二十年的发展中,网络业对传统电信业,IT业,媒体业,娱乐业,零售业的冲击效果显而易见,而对金融业,制造业和公共服务业的冲击刚刚开始。至于在其他一些国家已经开始的对教育,医药,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冲击势必在中国的未来出现。总之,网络为体,创新为用就是对互联网思维最简单的概括。
与之相对的是形形色色的思维互联网的言论和行为,可以一言以蔽之曰传统为体,网络为用。无论从什么角度出发,传统产业和传统社会运行体系的参与者和维护者都不愿承认互联网变革的广度和深度,而更愿意把互联网看作一种工具,一种可以或不得不加以利用但决不能改变和取代传统的东西。结果,不管他们对互联网如何认真观察,思考,分析,无论如何也产生不了互联网思维。这是立场使然,是利益使然,与智商无关。
于是,互联网思维被肤浅扭曲地归纳为产品设计上的极致化追求,服务上的客户导向,市场推广上的狂轰滥炸。一场本该触及根本的论道之战变成了庸俗无聊的术辨之争。可以断定,在不改变立场,不放弃既得利益,不重定游戏规则的前提下,无论花多少钱,招多少人,买多少设备,模仿多少网络服务,都不可能使传统产业和传统社会运行机制彻底摆脱被动挨打的态势。极而言之,面对互联网大潮汹涌澎湃而来,如果没有置于死地而后生的决心与勇气,很难避免死无葬身之地的悲惨下场,这已经被一个个昔日庞然大物的结局所证明。
更极端的一种对互联网的说法混杂于互联网思维和思维互联网之间,近来大行其道,其基本原则是只要互联网的发展与传统产业和传统社会运行体系相矛盾,就要对互联网进行打压和阉割,以尽可能地延长既得利益的保鲜期。这不仅与互联网思维风马牛不相及,而且与多少还有些进步意义的思维互联网也不相干,可以名之为反互联网思维。尽管这种说法二十年来始终存在,与此相关的动作周而复始,给中国互联网的发展造成极大困难,但一直未能真正窒息网络业的成长,反过来证明了互联网思维的强大生命力。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思维与思维互联网又有相通之处,在与反互联网思维相抗争方面有着共同的利益。
从一个角度看,四月二十号是中国互联网诞生二十周年的日子,因为1994年的这一天,第一条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互联网线路开通运行。与中国互联网五周年,十周年时不同,现今媒体上充斥着溢美之词,“互联网精神”或者“互联网思维”成为流行概念,而不是早年谈起互联网常见的“泡沫”,“炒作”,“低俗”或者“增值服务”了。以至于几个年轻人在中关村五道口开了个街头卖肉夹馍的买卖,因为生意兴隆,也被媒体奉为“互联网精神”和“互联网思维”的楷模,理由是这几个年轻人刚从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而且顾客多为在这一带驻扎的互联网公司的员工,买肉夹馍有优惠。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前倨后恭的现象?无非是互联网真的火了,出现了一批成功的网络公司,出现了一个个充满杀伤力的创新,出现了若干传统产业甚至传统社会体制的生存危机。于是就有IT业,媒体业,零售业,金融业等人士纷纷出来反思和揣摩互联网火爆背后所依托的“精神”和“思维”,希望以此来改造传统产业,抵御网络业的蚕食进攻。但是,由于没有网络业的一手体验,由于既得利益和传统包袱的羁绊,他们谈论的“精神”和“思维”总是不到位。人人都可以从各自行业角度观察,分析,思考互联网,但与从网络业的角度看外部世界完全不同。思维互联网与互联网思维不同,往往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最大的不同是对互联网的基本认知上的差异。互联网思维的本质是把互联网作为工业化社会走向信息化社会的基础,把信息流作为继商品流,货币流之后最重要的社会发展动力,把信息生产,交换和传播作为新型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出发点,而商品和货币不过是信息的载体而已。基于这样的认知,网络业的大大小小的创新无不带有摧毁,取代,改造,融合各种传统产业和传统社会运行机制的性质和作用,这是网络业主流视为理由当然的事情。在中国互联网二十年的发展中,网络业对传统电信业,IT业,媒体业,娱乐业,零售业的冲击效果显而易见,而对金融业,制造业和公共服务业的冲击刚刚开始。至于在其他一些国家已经开始的对教育,医药,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冲击势必在中国的未来出现。总之,网络为体,创新为用就是对互联网思维最简单的概括。
与之相对的是形形色色的思维互联网的言论和行为,可以一言以蔽之曰传统为体,网络为用。无论从什么角度出发,传统产业和传统社会运行体系的参与者和维护者都不愿承认互联网变革的广度和深度,而更愿意把互联网看作一种工具,一种可以或不得不加以利用但决不能改变和取代传统的东西。结果,不管他们对互联网如何认真观察,思考,分析,无论如何也产生不了互联网思维。这是立场使然,是利益使然,与智商无关。
于是,互联网思维被肤浅扭曲地归纳为产品设计上的极致化追求,服务上的客户导向,市场推广上的狂轰滥炸。一场本该触及根本的论道之战变成了庸俗无聊的术辨之争。可以断定,在不改变立场,不放弃既得利益,不重定游戏规则的前提下,无论花多少钱,招多少人,买多少设备,模仿多少网络服务,都不可能使传统产业和传统社会运行机制彻底摆脱被动挨打的态势。极而言之,面对互联网大潮汹涌澎湃而来,如果没有置于死地而后生的决心与勇气,很难避免死无葬身之地的悲惨下场,这已经被一个个昔日庞然大物的结局所证明。
更极端的一种对互联网的说法混杂于互联网思维和思维互联网之间,近来大行其道,其基本原则是只要互联网的发展与传统产业和传统社会运行体系相矛盾,就要对互联网进行打压和阉割,以尽可能地延长既得利益的保鲜期。这不仅与互联网思维风马牛不相及,而且与多少还有些进步意义的思维互联网也不相干,可以名之为反互联网思维。尽管这种说法二十年来始终存在,与此相关的动作周而复始,给中国互联网的发展造成极大困难,但一直未能真正窒息网络业的成长,反过来证明了互联网思维的强大生命力。在这个意义上,互联网思维与思维互联网又有相通之处,在与反互联网思维相抗争方面有着共同的利益。
文/谢文
转自:http://xiewe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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