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Owner怎么定?

1 评论 474 浏览 1 收藏 14 分钟

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中,数据治理成为企业成功的关键。然而,如何确定数据治理中的‘治人’难题,尤其是数据Owner的角色定位,成为项目推进的瓶颈。本文深入探讨了数据Owner的角色定义、选拔策略及数据录入的责任归属,旨在帮助企业构建高效的数据管理体系,避免‘背锅侠’窘境,推动数据价值最大化,赋能企业经营发展。

在数字化项目中,最难做的是数据治理项目,做数据治理项目最难的是什么,不是复杂的解决方案,也不是建设复杂的大数据平台,而是在推动数据项目中,“治人”的过程,要实现数据项目的长期有效运行,光靠先进的技术,稳定可靠的系统显然是不够的,说到底,人才是决定工具使用最终效果的核心动力,要实现企业数字化提升企业经营,就得管理好组织中的人。

在数据治理项目中,需要面对比较多的角色,从权责利来分,分为数据主责方,数据使用方,数据管理方,从数据参与工作角度来看分为数据录入人,数据审核人,数据使用人等。这些岗位该如何确定和定性呢,今天借着这个问题,我们来探讨一下。

一、数据治理的世纪难题

在传统企业数字化过程中,数字化项目中分为了IT部门和业务部门,若按照传统的区分方法我们很难推动数字化工作,因为数字化IT部门偏向技术,业务部门只关心业务发展,业务话语权上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IT部门成为“修电脑”的,数字化的项目都成了烧钱货,在企业内难以立足。可随着现代互联网的发展,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渐渐走到了线上,企业的业务也不得不考虑线上的大量业务需求,此时的数字化价值和效果才被逐渐的认可。

数字化项目对数据的需求,起源于对人工智能的迫切追求,要实现人工智能化地工作,就要依赖于强大的数据支撑,这一切就需要数据治理。这是一件复杂而难以一蹴而就的事情。就是因为这样企业数据治理的项目开始了。介绍了这么多,其实只是想讲一讲数据治理项目的必要性。因为这个必要性其实是站在企业战略发展的角度来考虑的,而项目实际推动过程中,我们又不得不面对一些实际的问题,下面就来讲一讲数据治理中最难推动的工作:数据各方的权责利该如何确定?    这是一个数据治理的世纪难题,从调研到的多家数据治理项目案例中表明,每个企业的情况各不相同,处理差异较大。要想数据治理长治久安,就需要建立业务负责制的数据管理责任体系,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数据Owner。

二、谁应该作为数据Owner?

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数据Owner?华为数据之道中这么写道:“每一个数据都必须由对应的业务部门承担管理责任,且必须有唯一的数据Owner”。数据Owner是数据战略的制定者,数据资产的所有者作为数据争议的决策者,拥有公司数据管理日常工作的最高决策权,归纳起来,其职责包括:制定相应的数据标准,规范制度,传播数据管理理念,营造数据文化氛围,决策跨领域的数据争议,解决跨领域数据管理难题。从这些职责中可以看出数据Owner最核心的是数据决策,解决数据争端,做出数据任命。职责并不是数据录入,很多人误认为,数据Owner就是数据录入方,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我曾经分享的一堂数据课中讲到如何找到数据Owner,应该从公司数据管理战略层面来任命,无论是数据录入方,数据生产方,还是数据使用方作为Owner都有其优缺点,并不是通吃的,我们来看看都有哪些优缺点:

1、数据录入方作为数据Owner

优势:将数据的录入方作为数据Owner,优点在于可以严格执行最新数据要求,按照数据制定的标准要求去进行录入,而且一般的数据录入部门作为数据Owner可以掌握数据的录入落地性,能够充分考虑数据录入工作量。

缺点:数据录入方,一般属于基层人员,很难站在公司战略层面考虑跨部门,跨领域的数据需求,很多情况下,为了减少数据录入工作量,都会强制拒绝很多合理的数据需求。导致企业数据发展滞后。

2、数据使用方作为数据Owner

优势:数据使用方是最清楚数据使用要求,能将最急迫的业务数据需求反馈到数据标准中,随着业务的发展,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这样可以将数据价值发挥到最大,同时也能挖掘新的数据需求,达到数据与业务全面融合。

缺点:数据使用方作为数据Owner,数据使用方一般是多个不同的部门,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数据owner的职责,是考虑数据最早使用还是最终使用;另外一方面,数据使用部门,如果作为数据录入方,很容易处理,如果不是数据录入方,就需要协调数据录入方进行数据录入,这无疑将增加数据录入的难度。

3、数据生产方作为数据Owner

数据生产方有两种定义,一种是系统层面的数据创建,在数据标准化统一之前,某个数据可能是多个部门都在录入使用,如果要达成统一标准就需要找到最先在系统录入的部门,就是数据生产方。另外一种定义是,在业务流程中,谁最先生产数据,谁是数据Owner,由谁去录入。这个是非常难判断的,曾经有一个地产公司推动数据Owner任命时,在确定谁是楼栋的数据Owner讨论时,遇到以下的一个案例:

营销说:我不是数据Owner,我虽然要卖楼,但是我卖的楼栋都是运营给我建好的。应该运营作为数据录入方。

运营说:我不是数据Owner,我的楼栋都是基于设计提供的图纸创建的,设计给我提供设计图纸,我按照上面的要求创建的。

设计听后也不愿意了,说道:“我不是楼栋Owner,虽然我是最早使用楼栋的,建立楼栋的,但是我可以不用在系统上创建,而且我的这些设计指标都是营销、投资做前期调研后提给我的指标,我就是按照他们需求设计的楼栋,数据源不在我这里”。来来回回,为一个数据Owner的确定,各部门都不愿意承担,数据Owner的事项悬而未定。

三、谁来承担数据录入工作?

数据录入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特别对于一些公共数据,数据录入就要被各方挑战,在当下的很多企业中认知中存在很多人“能少做就少做,能不做就不做,能让别人做,自己就不做”。这样背景下,数据治理推动谁来录入必然是一件异常艰难的事情。

谁作为数据录入方的推动使用这样的一些策略,可以极大提高数据项目效率,一方面从数据思维上改变:在企业已经认可一处录入,多处使用,数据录入就只能有唯一录入部门和系统的数据基础下,可以推进“谁使用,谁负责录入”的升级版—谁最先使用数据,谁负责录入。这样的策略将极大提高数据录入效率,更快推动项目启动,对于数据工作落地,更容易获得效果。

另外一方面对于数据的录入工作繁琐,增加录入工作量,设置数据录入岗,不管是兼岗还是专岗,一定要纳入日常个人的KPI的考核中,对于录入岗位一定要给予一些激励指标。这样能够提升一线录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于责任部门,也要有一定的褒奖。数据质量的提升绝非一个数据录入工作者就能解决,需要全周期各阶段使用人员共同努力完成。

不管是数据Owner还是数据录入方的选定,核心都是要能够紧贴业务方向,并能做一些企业变革和管理决策,这样才能促进企业数据升级,促进企业经营发展。

四、沦为背锅侠

你是否经常在嘈杂的会议上,不知谁莫名其妙的冒出一句“这个是主数据问题”,然后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让数据组来解决,这是为什么呢?

数据治理说白了就应该先治理人,再治理数据。制定一套高效的组织架构,能够考核相关数据治理中未尽其责的人员,在这套组织中明确数据项目各方管理职责,既要明确数据管理组织和数据管理岗位的权责,也要明确每一个数据对象执行人员的工作职责。

如何制定职责?一方面能够支撑企业数据工作的数据管理组织架构,如数据标准化委员会、数据管理指导委员会、数据决策层、数据执行层等,每个数据组织下需要明确数据的岗位,如数据系统管理员、数据负责人,数据协调人、数据管理岗、数据维护岗等,每个岗位的具体人员职责,需要清晰地说明,也可以配合着流程进一步说明。另一方面数据组织的数据责任范围需要明确,不同的数据对象可能需要由不同的业务人员进行管理,包括业务规则、业务标准的输出包括数据对象的数据Owner,数据录入人,数据审核人员等等。

数据治理项目的落地是一个比较困难的工作,如果你作为数据治理项目的项目经理,应该具备专业知识,业务知识,还要具备数据思维,企业全局观,协调能力,更要懂得部门之间的“借力”。数据标准来源业务,但却不能被业务绑架,应在业务标准之上,被大家所遵守和执行,如果谁都不执行,甚至直接指挥数据应该怎么怎么干,凌驾一数据标准之上,将之前的标准随意推翻,那这样的数据治理项目基本已经宣告失败,而身在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将会沦为“背锅侠”,在每一次会议中所有的问题都是主数据项目的问题,最终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其结局可想而知。

本文由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作者【老司机聊数据】,微信公众号:【老司机聊数据】,原创/授权 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 CC0 协议。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人人都是产品经理微信公众号或下载App
评论
评论请登录
  1. 说得好有道理!数据治理说白了就应该先治理人,再治理数据。数据标准来源业务,但却不能被业务绑架,应在业务标准之上。

    来自广东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