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维护版权的时候,到底在图什么?
三个月内,跨境电商的产品外观专利投诉、AI作品的版权登记,以及AI音乐被盗用的困境,这些事件交织在一起,不仅凸显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迫性,也引发了对“维护版权到底为了什么”的深刻思考。
创业真的有操不完的心。2025年头三个月,就发生了和版权相关的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我做跨境电商的时候,因为小白啥也不懂,忽略了产品的外观专利问题,被人投诉下架,然后叠加亚马逊二审停店,由此带来的损失已有5位数;
第二件事,是我为了响应某设计大赛单位要求,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著作权登记证书,历时2个月几经更改,终于成功下发。这说明国家现在已经承认,人工智能作品的版权归属于创作者本人。
PS:如果你也是一名AI艺术家,需要申请版权,可以找我有偿代办,量大从优。
第三件事,是我发现自己在网易云音乐上发表的一首AI音乐被盗用了。
本来我是一无所知的,前几天发现有网友留言,说是通过“听歌识曲”功能搜来的,因为这首歌被用到某某商业短剧的某一集里面了。
三件事看似毫不相干,但偏偏都集中在知识产权领域。
第一件事让我长了个教训:那就是做生意没有捷径能走,急功近利不会有好运气,更何况还是在美国最严苛的亚马逊平台。
第二件事传递了一个好消息:去年还有争议的AIGC作品版权归属问题,今年已经不再是一个问题。有了这一纸证书,以后作品如果真的被盗用,AI创作者们是完全可以靠法律维权的。
第三件事传递了一个坏消息:那就是我不知道如果较真去维权,值不值得、能不能成功。
短剧我还特地花钱看了,只用了我音乐中的一小段,时间不长。虽然画面精良,音乐配得也还可以,但剧情内容恶俗,可能高中或大学生会比较喜欢。
我根本没想到自己的AI音乐作品会被人盗用,因为实在想不通什么样的人,会偷偷拿音质不佳、也不成熟的作品去商用。
最让人生气的地方是什么?
如果用在自娱自乐的短视频里也就算了,我不会跟一个普通人计较;如果是用在知名电影里也就算了,毕竟还值得拿出来吹牛逼。
偏偏用到短剧这种暴利行业中,还是我最痛恨的那一种垃圾短剧。这不仅对我的作品是一种侮辱,更对我本人是一种挑衅。
更何况,还是那种不良社会价值观导向的短剧。国家曾经下架整改多少部了,就这样,还是不能阻止有人和钱去批量生产。
我甚至在想:对方有没有可能就是认识我的人呢?故意恶作剧?然后雇佣网易云音乐的小号来告诉我?毕竟盗用我的作品,只要没人来举报,我永远也不可能知道。
来自熟人的恶意,比陌生人更恶心。
想起《哪吒2》电影导演“饺子”说的话:“出来混,最重要的是出来。”——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问题,如果你不懂江湖规矩就“出来”,会被残酷的社会啃得啥也不剩。
“会混”比“出来”更重要,不会混就敢自立山头,谁会认你呢?
我们为什么要维权?维权时是真的是为了钱吗?争一口气罢了。
赔钱,只是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最差的结果,就是即便你投诉了,对方也可以选择下架或修改,然后事情不了了之。
再如何追责,你只能去投诉某个短剧播出平台,再往下他们还可以把责任推卸到内容发行方或生产方……浪费这种时间,没有任何意义。
而那个当初盗用你音乐的人,说不定早就干一票跑了,谁能追究到那个人的身上呢?你连对方是谁最后还是搞不清楚。
我知道今天有很多创业者,其实都在处理这种琐碎的事情。在稍微有点规模的公司里,这类问题通常都交给了行政或法务,有的问题非解决不可,有的可解决可不解决。
它们说重要也不重要,但是聪明的老板会把目光放在赚钱上;而对于有些初创者来说,这笔钱可能就是第一桶金的来源。
你看,发明“真香”网络表情包的博主王境泽,不就靠版权躺赚百万吗?再不济,我能不能把跨境行业吃亏的钱,靠维权再补回来?
维权维得好,就是一笔横财;解决得不好,既浪费时间又丢人。
最后,不要得罪任何小人。敬畏版权,敬畏技术,更敬畏人性。
作者:金鑫YOYO;公众号:一个符号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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