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价值,还未被关注的一把利剑!
用户的价值,不仅仅是为平台带来商业价值,平台应该发觉用户的其他价值。
在互联网时代中,在做产品的圈子里,常常传颂着这样一句话,要为用户创造价值。没错,产品只有为用户创造了价值,用户才会使用这个产品,产品才能基于广大的用户群体,更进一步发展,做大做强。
但是随着互联网商业模式的不断发展,不断创新,可以发现有些商业模式是基于用户本身的价值展开的。
什么意思?就像以下这个例子:
通常情况下,宾馆面对用户是统一定价的,但是具备互联网思维的宾馆做出了这样的创新。一家开在互联网公司聚集地里的宾馆,为用户提供长租服务(服务于那些想离公司近一点的员工)。主要的目标人员为产品经理,然后产品经理是具有等级划分的(P4-P8)。宾馆给P7、P8提供的价格为市场价的7-8折,以此吸引了一批等级较高的产品经理,然后在宾馆中设置一些社交场所,供产品经理们进行思想的碰撞。然后宾馆就可以以此为口号去吸引P4、P5等级的产品经理,并且给出的价格是市场价的1.5倍-2倍,但是依旧有很多的低级产品经理入驻。因为对他们来说,一个高级产品经理的邻居加上几个可以进行思想碰撞的社交场所的价值远大于高出市场价的那些金钱。(Ps:如果是我,我也会入驻这样的宾馆,经验这种东西是很少能用金钱买来的。)
这就是线下一个典型的基于用户价值的商业模式创新。但当涉及到互联网时,又有了新的拓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模式:
- 用户价值入驻模式
- 自建用户价值模式
- 用户价值跨界模式
用户价值入驻模式
所谓的用户价值入驻模式,就是现在很火的邀请达人入驻模式,在直播领域最能体现,依靠达人的价值,来吸引大量的用户。然后再基于强大的流量,进行商业变现。在这个模式中,达人为核心竞争力,因此在直播领域也出现了互抢达人的现象。但光烧钱抢人是不行的,所谓的商业模式创新,应该同时为这些达人带去价值,就像有些平台会培训这些达人,让他们更进一步,或者说建立他们的粉丝会啥的,那么相同价格下,达人则更会倾向于这些平台。、
自建用户价值模式
所谓的自建用户价值模式,就是平台去发现用户的价值,然后去放大他们的价值,再去影响其他用户。比如在互联网+健身领域中,教练的建议和指导固然重要,好的教练具有第一种模式的部分属性特征。但是在这个越来越追求个性化的时代,每个人都想得到最符合自己的健身计划,正所谓“物以类聚”,和自己最相似的人的健身方法对自己最具有指导意义,那么平台就可以去发掘这些具有健身经验的人,并给他们打上职业、年龄、体型等标签,每一个被挖掘出来的人都代表着一种用户画像。而这一个个用户画像对于那些同属于这些用户画像的用户来说,相当于私人定制,自然而来这些被挖掘出来的人就会吸引相似的人。
用户价值跨界模式
所谓的用户价值跨界模式,就是平台用同一场所的其他用户去影响自身平台的用户,有点类似“狐假虎威”的故事。比如一些整合四星级、五星级闲置娱乐产业的平台,就可以以在星级酒店中的人为宣传口号。星级酒店的人对于其他用户来说,有可能成为强大的人脉资源。就像麦肯锡只做头等舱,因为头等舱就像一个筛子,把“不合格”的客户首先筛出去,意在设定一个准入门槛,建立高准入合作关系。麦肯锡只要在里面找到一个用户,那么一年的头等舱的钱就赚回来了。所以用户价值跨界做的好的平台,连平台外的用户价值都能为自己所用。
那么这些模式背后的原理是什么呢?
在这些模式中,平台利用和放大用户的社交需求,去刺激用户使用平台,再为其他服务引流。而这背后涉及了一个用户的价值转换模型,用户的价值就像一座金字塔。越在金字塔顶层的人,越少,用户价值越大。平台利用的就是不同层级之间的社交需求。
- 当相隔多个层级的用户:高级别的存在对于低级别用户的参与,具有导向作业,也就是常说的KOL机制。
- 当相邻两个级别的用户:高级别的存在对于低级别用户的参与,具有促进作用,但具体的来说这个作用是双向的,用户在某些领域具有一定的联系,然后可以通过社交产生一些商业价值或者经验价值等。
总的来说,用户的价值,不仅仅是为平台带来商业价值,平台应该发觉用户的其他价值。
作者:Lighthouse_陈毅,Lighthouse互联网实验室一员,微信公众号ID:Lighthouse互联网深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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